消息显示,5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将钢铁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与我国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合作,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
《意见》指出,立足国内优势,推动钢铁、有色行业对外产能合作。结合国内钢铁行业结构调整,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国家建设炼铁、炼钢、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带动钢铁装备对外输出。结合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延伸下游产业链,开展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和深加工,带动成套设备出口。
当前,全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方兴未艾,发展中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抓住有利时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现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意见》主要目标为: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
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将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改革对外合作管理体制,指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有序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同时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发挥优惠贷款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
同时企业要提高“走出去”能力和水平,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优势,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创新商业运作模式,提高境外经营能力和水平,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我国拓展国际发展新空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