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土资源部:下放六省区部分矿产审批登记权
2017-06-16 10:13:34
来源: 中国煤炭网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第75号令,公布《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决定》指出,国土资源部决定委托山西、福建、江西、湖北、贵州、新疆6个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除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放射性矿产、钨、稀土6种矿产资源外,其他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委托6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除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放射性矿产、钨、稀土、资源储量规模10亿吨以上的煤、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以上的煤层气、金、铁、铜、铝、锡、锑、钼、磷、钾17种矿产资源外,其他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委托6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继续由国土资源部实施。 《决定》强调,国土资源部对6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实施该决定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的监督管理。 |
Tags:国土资源部:下放六省区部分矿产审批登记权
责任编辑:admin
煤炭人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人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煤炭人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煤炭人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煤炭人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上一篇:财政部: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 | 下一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