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 山东、福建、吉林等17省煤电装机冗余
2018-05-28 09: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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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2018年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进一步完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 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分为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指标、煤电装机充裕度预警指标、资源约束指标。其中,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指标是建议性指标,体现了在当地建设煤电项目的经济性,为发电企业规划建设煤电项目提供决策参考;煤电装机充裕度预警指标是约束性指标,体现了当地煤电装机、电力供应的冗余情况;资源约束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反映了在当地规划建设自用煤电项目的可行性。 通知指出,为有力有序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按照适度从严的原则,风险预警结果为红色和橙色的省份,要暂缓核准、暂缓新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含燃煤自备机组,下同),并在国家指导下,合理安排在建煤电项目的建设投产时序;风险预警等级为绿色的省份,也要充分考虑跨省(区)电力互济等因素,在国家指导下,有序核准、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 通知显示,山东、福建、黑龙江和吉林等17省煤电装机明显冗余、系统备用率过高。山东、四川等8省煤电投资回报率低于当期中长期国债利率的为红色预警。 通知全文如下: |
Tags:《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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