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征求《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修改意见的通知
2018-06-01 14:21:36
来源: 行管司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征求《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修改意见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8﹞3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安监总煤行〔2014〕61号,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6月1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联系人:栾龙龙、郝晓辉; 联系电话:010-64464787、64464662、64464294(传真); 电子邮箱:luanll@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
责任编辑:王传杰
煤炭人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人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煤炭人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煤炭人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煤炭人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上一篇: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 .. | 下一篇:《煤炭企业总图运输设计标准》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