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面向矿山领域征集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的函工通装函〔2021〕3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矿山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任务,推动机器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面向矿山领域征集一批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以下简称“典型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成果并加强推广应用。同时,引导机器人企业与用户单位加强合作,研发更加适配行业需求、更加先进适用的矿山机器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矿山领域,征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成熟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场景包括但不限于采掘、支护、洗选、凿岩、巷道清理、井下喷浆、地压检测、地质勘探、钻井、运输、破碎、安全巡检、钻锚、穿孔爆破、井下搬运、抢险作业、救援等。鼓励运用5G、AI、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机器人应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征集要求 (一)鼓励用户单位与机器人企业等联合报送典型场景。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机器人及典型场景的关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报送单位应参照典型场景征集方向和《矿山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编写提纲)》(附件1)编写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典型场景,场景数量不限。 (四)典型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意义、实施路径、应用创新等方面提供经验借鉴,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五)报送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经验。 三、组织推荐 (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联合矿山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征集和推荐,中央企业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征集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把关。通过专家论证和调研比较,推荐典型场景,并按优先顺序填写《矿山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盖章后扫描电子版(PDF)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电子邮箱:liuzhuang@eidc.org.cn。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将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总结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应用前景广阔的典型场景,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 四、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联系人:赵奉杰 电 话:010-68205608 (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 联系人:王一然 电 话:010-64463896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支撑单位) 联系人:刘 壮 电 话:010-68209244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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