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12-22 10:38:59
来源: 职业健康司
国卫职健发〔2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 全国总工会 2021年12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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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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