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启用煤炭行业标准代号(MT)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4〕16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能源局,有关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煤炭行业标准是能源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煤炭行业标准代号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对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以高质量标准支撑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即日起启用煤炭行业标准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行业标准范围 煤炭行业标准代号为MT,由国家能源局作为主管部门。标准制修订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煤炭行业基础通用标准。煤炭领域的基础通用管理和技术要求。 (二)煤炭开发标准。煤炭开发和煤炭开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装备和产品等相关标准。 (三)煤炭绿色低碳发展标准。煤炭绿色开发、采煤沉陷区治理、生产节能降耗及能效管理、煤与新能源优化组合等相关标准。 (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煤炭产品分级分类、商品煤质量管理、煤炭资源化综合利用、煤炭清洁转化等相关标准。 (五)煤炭行业服务性标准。煤炭市场与贸易、产业及技术评价、信用建设等服务性标准。 煤炭行业标准范围不包括煤矿安全相关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支持。构建系统完备、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严谨的煤炭行业标准体系,制定发布煤炭智能绿色开发、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方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年度行业标准立项中予以重点支持。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大《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能发科技〔2024〕18号)等贯彻落实力度,强化标准技术支撑服务,加快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 (二)科学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煤炭行业标准工作职责分工和存量标准划转意见的函》,《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等765项煤炭行业标准、380项标准计划纳入能源标准体系(见附件),请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相关标委会加强标准和计划项目管理。 (三)健全工作机制。我局管理的煤炭行业标准使用MT编号。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落实《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标准计划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复审等工作,提高标准完成率和质量水平。 (四)强化宣贯实施。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落实标准研制、宣贯、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加大重要标准宣贯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各产煤省(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大相关标准宣贯实施,支持有关企业在勘探、设计、施工、生产、运维、管理、使用等环节积极推广应用煤炭行业标准。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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