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取消的新形势,辽宁省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煤炭生产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创新思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结合本省实际,编制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以市级煤炭管理 部门为主导的煤矿生产要素及生产能力档案管理体系,实现“一矿一档”;建立网络办公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煤矿生产要素登记公示和生产能力公告制度;规 范工作程序,制定保障措施,完善监管职能。 二是强化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以严禁“三超”、督促煤矿企业依法组织生产为核心,向五大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派驻5个安全督导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检查,强化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开工验收工作,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生产要素及生产能力登记 的,坚决不准开工;编制全年生产监管计划,实行煤炭生产监管专项检查和互检制度;强化与煤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完善制度,严格产能管理。及时成立省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煤炭产量日报和月统计上报制度,按照确认的矿井生产能力,向煤炭企业下达煤炭产量控制指标。对重点煤矿产量情况实行“日监控、月考核”;结合日常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进一步明确重点督查对象,防止借资源整合、技改和关闭之机,突击生产。 四是突出重点,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煤炭生产运行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和使用。召开专门会议,对系统管理人员装备现状、软件恢复升级、操作使用培训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调研和部署;帮助研发部门开发适合本省实际、便于煤炭生 产监管的系统软件;借助系统实现网络办公,使生产业务管理更及时、便捷,效率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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