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能源局组织起草的《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级颁布的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颁布背景
今年5月初,《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及3个配套实施方案,将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列为四大攻坚任务的重中之重,提出到2020年采煤机械化率达到96%、辅助系统智能化100%的目标 。
5月23日,孙志刚省长在全省能源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大会上要求:要把煤炭工业作为能源工业的基础打牢夯实,坚决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培育释放先进产能,大力推进智能机械化开采,大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高效利用,大力提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全力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快建成全国重要能源基地。
为深化我省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能源工业转型发展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我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工作,全省能源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大会之后,省能源局迅速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办法》起草工作。
编制过程
在编制《办法》过程中,专项工作组一是多次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主要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进行座谈,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并书面征求了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政府,全省煤炭主体企业的修改意见,对《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办法》切实可行。二是实地考察了中国矿大、山东滨湖煤矿、广西东怀煤矿、四川绿水洞煤矿、青龙煤矿、火烧铺煤矿等省内外科研院所及优强煤矿企业,了解技术发展应用实际和我省煤矿技术需求。三是在今年7月6日举办的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专题研讨会上,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何满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理事长孙守仁等全国知名专家对《办法》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得到专家组一致认可。
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办法》送审稿于8月底呈报省政府审定。
内容及亮点
《办法》共分为十一个条款和三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办法适用范围、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原则、综合机械化改造建设内容、智能化升级建设内容、智能机械化建设项目验收程序、智能机械化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条件、综合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评分办法、智能化升级项目验收评分办法。
国内煤矿智能机械化专家组在技术论证中一致认为:《办法》紧紧围绕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脱胎换骨”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的建设内容与验收程序,内容全面,编制规范。建设内容符合贵州实际,采用技术先进可行;验收程序合规,项目设置准确,分值合理,具有宏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对未来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改造建设与验收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办法》作为全国首个省级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指导性文件,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的指导原则,在强调前瞻管理,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同时,立足贵州实际,将新技术、新装备与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有机结合,紧贴全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实际需求,是实现全省煤矿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全面实现智能化控制目标的重要技术保障文件。
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