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指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0-03-09 21:08:56
来源: 山西煤监局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集团公司,各监察分局(站)、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现对《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指导工作制度》(晋煤监办〔2019〕119号)中的局领导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指导工作分工作出如下调整: 王端武(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联系指导太原市、山西焦煤集团。 协助处室:办公室。 谢万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联系指导长治市、吕梁市、潞安集团、山煤集团。 协助处室:执法监督处。 王学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联系指导大同市、晋中市、同煤集团。 协助处室:监察一处。 刘海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联系指导朔州市、晋城市、晋煤集团。 协助处室:事故调查处。 蔡建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联系指导忻州市、阳泉市、阳煤集团。 协助处室:监察二处。 张永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联系指导:临汾市、运城市、晋能集团。 协助处室:科技装备处。 |
责任编辑:王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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