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及火电企业(包括其他行业自备电厂,不含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火电企业禁止参与排污权的交易,企业自身在脱硫方面的投资有望提升,脱硫需求望迎来快速增长,行业有望迈入快速发展期。 据有关报告显示,2004-2009年,在巨大的经济作用刺激下,脱硫行业迅猛发展,在短短五年时间,火电脱硫装机容量占全部的机组即从2004年的9%上升至2009年的72.20%,也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效果十分显著。 2010年,火电脱硫装机容量占比进一步提升至82.6%,2011年,火电脱硫装机容量占全部的机组比重又进一步提高至89%。2012年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总容量约5500万千瓦;截至2012年底,累计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总容量约7.35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0%,比2011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3年,已投运的火电脱硫装机容量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1.6%。 由于全国电力工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电力需求不断增加,所以火电行业将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十二五”火电行业脱硫需求依然旺盛。根据《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到2015年火电装机容量将达到9.63亿KW,不考虑关停小火电机组,2014-2015年期间将新增火电装机1.01亿kW,每年新增火电装机0.505亿千瓦。 由于已投运脱硫系统设计和施工存在缺陷、煤质含硫量不断提高和国家减排标准进一步提高,脱硫设施改造需求日益增加,改造市场开始成为脱硫行业的新的增长点。按照目前每年火电装机容量8.62亿千瓦的10%的改造比例计算,“十二五”后期,平均每年改造机组容量在0.86亿kW。综合新建和改造需求,火电脱硫市场在2014-2015年期间,每年机组改造的容量为1.365亿千瓦。按照100元/kW的单位造价,2014-2015年间火电脱硫市场年均规模约136.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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