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林
(陕西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100)
摘 要:分析了我国散煤治理现状、取得的效果;介绍了各部门出台的散煤治理政策措施、治理方式以及治理模式;针对目前散煤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策略,为后期散煤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散煤;治理;政策;洁净能源
中图分类号:TQ5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397(2017)01-0004-04
1 散煤治理现状
散烧煤是指与大型集中燃煤设施相对的燃煤。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散烧煤消费量7~8亿t。主要用于居民炊事、取暖,小锅炉采暖、蔬菜种植,工业小锅炉(窑炉)等领域。在冬季,散煤用量比较集中。目前,我国散煤消费总量约占国内煤炭消费量的20%,远高于欧洲及美国不到5%的水平[1]。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大重点区域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的散烧煤污染治理力度。
2013年,北京市颁布实施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简称“清空计划”),对燃煤、机动车、工业生产、扬尘等污染来源进行深入剖析。实施过程按年份进行了任务分解。通过“减煤换煤”政策,在北京主城区范围内开展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等手段消减散煤用量,在城乡结合部实行“换煤”为主的煤替代方案,主要采用洁净煤产品替代烟煤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能源。经过3 a多的治理,北京全市燃煤消费总量由2012年的2 300万t减少到2015年的1 200万t以内。根据监测数据,空气污染物中的SO2浓度由2012年的28μg/m3下降到2015年的14μg/m3,治污效果显著。然而,在进入冬季以后,重度污染天气的出现,将治污减霾效果蚕食殆尽[2]。
天津市通过配送无烟型煤、推广先进炉具等措施对散烧煤进行治理。2015年配送无烟型煤116万t,先进炉具86.2万套。经过几年的治理,天津市环境质量有了初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2015年,臭氧年均浓度下降同比达到9.6%。
河北省拥有农村居民约1 575万户,每年煤炭消费量约3 700万t,用于取暖的燃煤就达到2 100万t。而城市散煤用户粗略统计超过140万户,每年煤炭消费量约370万t。因此散煤治理成为河北省治污降霾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河北省通过对城镇、农村地区推广洁净煤、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取得了一定效果。2014—2015年,推广先进炉具333万台,改造乡镇锅炉1 209处,在城镇和农村地区推广洁净型煤、太阳能等能源,仅2015—2016年冬季应用型煤226.91万t,加之其他清洁能源的利用,实现农村清洁能源利用930万t,减少散煤用量918万t。
2 散煤治理措施
目前,散煤的治理主要从治理政策、治理方式和治理模式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2.1 治理政策
政策层面,国家环保部、各省市的环保部门出台了关于治污降霾的各项措施,针对居民散煤治理工作也出台了不少政策,并为散煤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201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京津冀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提出通过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解决京津冀地区民用散煤清洁化利用问题。除京津冀地区外,不少省市也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工作。2016年3月,环境保护部编制《民用散煤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农村散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旨在指导各地开展科学合理的散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解决散煤污染问题。这两项技术指南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散煤污染理[3]。2013年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3〕35号)及“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工作要求,坚持清洁能源与洁净煤(无烟型煤)替代并举、疏堵结合,最终实现天津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全覆盖、全替代。京津冀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惠民政策,对采用先进炉具以及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的居民给予了财政补贴。
2.2 治理方式
针对散煤的主要使用方法,目前采用的主要治理方式包括:建筑节能,优质煤替代,煤改电和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技术,节能环保型燃煤采暖炉具的推广,集中供热等[4]。
近年来的治理效果表明,型煤(兰炭型煤、无烟煤型煤以及混合型煤)、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技术在不同的群体中各有特色。型煤作为小型锅炉和民用炉具的主要燃料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小型工厂得到了广泛推广应用。2015年,北京市共推广洁净型煤82万t,天津市推广洁净型煤140万t,河北省已建成105家型煤生产配送中心,洁净型煤推广量为206.56万t。推广型煤共计430.56万t。在有条件的城乡结合部、乡镇大力推广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5年底,北京市通过煤改电,实现城市核心区30.8万户居民的采暖清洁化;通过煤改气,实现6万余蒸吨燃煤锅炉清洁化;通过减煤换煤,实现农村地区清洁燃料使用率达到90%以上。此外,2016年5月,在京津冀地区,划定了一个禁煤区。该禁煤区基本是在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天津、保定、廊坊与北京接壤的地区。在该区域内,仅允许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使用煤炭,其他均禁止使用燃煤。除此之外,山东、京津冀地区均实施严格的煤炭流通环节管理,确保市场上的煤炭产品各项指标达标,同时通过推广高效的散煤专用设备来促进这些地方的散煤治理[5]。
通过多项治理措施的推广应用,也促进了型煤技术、高效炉具技术、锅炉技术的不断革新。近年来,型煤技术得到快速发展,新型型煤粘合剂、型煤燃烧污染物的控制技术、型煤成型工艺技术优化以及型煤设备的改进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使得型煤产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为大力推广型煤产品提供了有力保障。高效炉具方面,通过对小型炉具在燃烧方式、炉膛结构设计、送风方式的优化,研制了一系列的高效民用炉具产品,部分民用炉具产品也已配套污染物处理装置,有效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
集中供热作为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之一,在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以及较好的城镇也得到了迅速发展,高效煤粉锅炉、煤粉气化等煤炭清洁利用方式得到地方政府和居民的认可,尤其是煤粉高效锅炉在部分地区的推广实现了NOx排放小于50 mg/m3、SO2排放小于30 mg/m3、颗粒物浓度小于20 mg/m3的良好效果。
2.3 治理模式
散煤治理存在数量大、分布广泛、低空排放、无治理设施的特点,且民众对于清洁燃料的接受程度处于被动状态,要想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职责体系。为此,从国家到地方政府,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散煤治理开展工作。在基层,形成了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予以引导,乡镇及村集体执行的治理模式。国家层面,则在国家重点专项领域设立了专门的课题,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针对散煤治理过程中的不同难题进行科技攻关,以解决目前散煤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3 散煤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职责体系不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不健全、民用型煤供应体系不完善、监管难度大、政府补贴资金投入少、长期治理方案不明确成为我国散煤治理的主要问题。
3.1 职责体系
目前,参与散煤治理的部门多达10余家,任务涉及散煤应用领域摸底调查、能源结构优化、补贴政策支持以及执行效果监管等。然而这些部门各自为阵开展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牵头者,不仅工作效率低,且各部门协调困难,造成散煤治理工作推进难。
针对职责体系不完善的问题,需成立完善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挂职,抽调涉及的所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将权力集中,提高工作效率,并配备基层监管人员,设立网上、电话、信箱等举报方式,确保监管体系有效。
3.2 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
加快相关标准的出台是有效监督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已经在民用商品煤和炉具方面,对相关标准进行了完善,具体如下:
民用商品煤方面,我国一直缺乏衡量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指标,近期,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和《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立项,进入到了审查报批阶段。上述两项标准对于民用煤炭质量在灰分、硫分和有害元素方面比工业用煤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将构成我国商品煤质量的完善体系[6]。
炉具方面,在广大农村,多数地区目前依旧采用自制或价格低廉、污染严重的炉具,仅在京津冀具有补贴的地区才有少量高效炉具的应用。而在民用炉具标准方面,依旧采用的是20布05年颁的GB16154-2005《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6155-2005《民用水暖煤炉性能试验方法》,这两项标准目前已经不适用于国内炉具发展的需求。为了适应炉具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满足环保要求,已经组织相关机构进行了修订,并完成了报批,近期将予以颁布。而修订后的标准不仅热效率指标提高,同时也增加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3 民用型煤供应体系
根据河北省散煤替代目标,2014—2017年要分别推广洁净型煤200万t、700万t、1 300万t、1 900万t。截止2015年,仅推广了206.56万t,完成任务的29.5%。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形成完善的型煤供应体系。
针对型煤供应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应在型煤加工集中的地区设立洁净型煤原料配送中心,为原料供应提供保障;同时建立洁净型煤的配送中心,保障洁净型煤质量以及用户不断货。政府应根据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等因素指定洁净型煤生产厂家,并在技术开发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尽快提升洁净型煤厂家的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同时也支持配套炉具的研发和推广,形成原料采购有保障、洁净型煤产品及生产技术先进、洁净煤产品供应途径多元化以及炉具先进的民用洁净型煤供应体系[7]。
3.4 治理资金保障,散煤过程监管
洁净型煤推广难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资金补贴少,型煤价格高,民众难以接受;二是散煤入境渠道多,消费网点多,治理难度大,市场难以管控[8]。
2016年7月以来,煤炭价格不断攀升,导致制备型煤的兰炭粉、无烟煤的价格不断攀升,而型煤价格若大幅调整,势必影响居民使用的积极性。政府应在完善洁净型煤价格体系条件下,增加财政补贴;而原料来源也需要加强监管,型煤的生产中均需要兰炭粉或全部采用兰炭粉。清洁的兰炭粉主要产区在陕西神木,年产量约1 000万t,而京津冀地区对兰炭粉的需求则远超过其生产能力,这就势必导致部分烟煤等污染大的煤种进入市场。为此,政府应指定固定的企业供应洁净型煤原料,从源头进行控制,同时,对进入本地区的煤炭进行有效监控,明晰洁净型煤原料的整个运输流程,保证洁净型煤原料质量。
3.5 长期治理方案制定
我国在散煤治理方面还未形成思路清晰、方式明确的治理路线,且顶层设计不足,存在一定缺陷。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速推广,未来,农村居民将转移到城市生活或进入小城镇,在这种情况下,集中供热将成为解决散煤治理的一个主要方式,新型清洁能源、高效煤粉锅炉等能源将会成为解决散煤治理的有力措施;2017年,国家将在石油、天燃气以及电力行业进行价格市场化改革,若改革成功,居民用电势必下降,到时,煤改气、煤改电将成为散煤治理的有效手段。因此,目前在采取散煤治理的措施时,不仅要考虑当下的治理条件,也应兼顾城镇化进程、能源改革的趋势,制定合理的散煤控制方案,避免单一措施的应用。
4 结 语
随着我国冬季雾霾天气的频频出现,散煤作为重点的污染源之一,必须建立有效的治理方式,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快型煤及其他洁净煤的应用,实施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第二,在有条件的城镇及村庄推行集中供热,大力发展高效煤粉工业锅炉,减少散煤燃烧无法有效治理的弊端;第三,做强科技创新,在型煤制备工艺、节能减排炉具、散煤污染源头治理、煤粉制备储运等方面重点突破,从根本上替代现有散煤治理存在的不足;第四,完善散煤治理方案,以型煤、洁净煤产品为先导,控制散煤污染,以煤粉锅炉、电力等为核心,改变现有居民取暖方式,加快城镇化建设,实施集中供暖和新能源供暖;第五,加强政府补贴政策,尤其加大清洁能源(新能源)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总之,只有制定严密可行的治理方案,加大环保环保追究,才是散煤治理的有效途径。
摘自《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2017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