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在申办行政许可事项时,可登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报资料至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承办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在线受理、审查,并送达有关通知书(受理、补正、不受理通知书);业务办结后,按企业填报的地址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整个办理流程实现了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异地可办。
新的办理流程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承办处室只要接到企业申请,由专人及时受理,所有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煤矿企业首次申请、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到35个工作日以内;直接延期申请的,压减到25个工作日以内;因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经济类型、煤矿企业名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压减到20个工作日以内。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理时限规定在45个工作日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集中审查方式,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人,最大限度精简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和层级。他们改变以往做法,明确在受理企业申请后,省局认为确有必要的,委托分局(站)进行现场核查;所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全部由省局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实际和矿井灾害情况,组成专家审查组进行审查,不再交由分局(站)审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监察分局(站)通过多种方式,推进本辖区煤矿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临汾监察分局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煤矿发出提前预警,确保企业按期办理;大同监察分局通过辖区矿长微信群、工作群、电话告知等方式,及时将有关通知到下发到煤矿,说明网上办理业务流程,及时解答煤矿企业在申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忻州监察站通过网站公示、微信群发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网上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派出监察员深入煤矿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