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人讯:5月28日,安标国家中心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委托,召开矿用产品安标管理目录修订启动会,参会的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矿用设备生产企业、检测检验中心、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对安标管理目录进行了研讨。 我国煤矿自1990年开始执行安全标志管理,1991年6月发布《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类产品第一批执行安全标志产品目录》共六大类、37种产品,要求凡纳入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安全标志方准煤矿订货和使用。到2001年,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增加到十二大类128种产品。自执行安全标志管理以来,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源头防范设备安全隐患、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矿用设备、材料应取得MA、KA标志已成为行业共识。随着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对矿用设备安全保障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对安标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需尽快对安标管理目录进行更新、充实、调整。 会上,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目录修订的负责人就目录修订的背景、必要性、修订原则、修订方法及前期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介绍,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参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对目录修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距今已20年未做修订,尽快启动目录修订工作十分必要,特别是淘汰产品的退出、新产品的增加对增强目录管理的时效性意义重大,新产品要对目录实行分类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增加、保留、删减、退出管理机制,进一步从各方面加强对列入目录的矿用产品管理。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山西省应急厅应邀参加了启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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