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部分县市清费进展较慢,税费征收结算机制仍需完善,煤炭运销手续繁杂,个别规范保留的项目执行标准不明确 山西省从今年6月中旬全面启动清理规范涉煤收费项目工作以来,认真落实“煤炭20条”和“煤炭17条”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但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所做的一项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清费工作仍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工作落实力度仍需加大。部分县(市)政府、部门清理涉煤收费工作进展较慢。如高平市、沁水县仍未返还已暂停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4.46亿元。 二是部分县(市)税费征收结算机制仍需完善。部分煤企反映,上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省定收费项目时,先上缴财政部门,再反馈给地税部门,才给购煤用户开****,耽误时间,影响客户与煤矿签订合同。 三是煤炭运销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按照这次涉煤收费清理方案,虽然大部分市县取消煤运公司收取的差价或服务费,但煤炭运销仍延续旧的销售方式,即煤企与用煤客户和煤运公司三方签订协议合同,手续繁杂,制约煤炭企业运营。从事煤炭运销需到煤炭运销部门领取调拨单并接受卡站检查,而开具调拨单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先足额上缴各类涉煤税费,煤炭运销系统人员撤出后,可能出现因监管不力造成的逃税漏税现象。 四是个别规范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执行标准不明确。部分企业反映,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规定,不得对非受益范围的煤炭企业征收费用,但如何界定非受益范围,缺乏具体明确标准,造成执行中难以把握。 目前,山西涉煤收费清理工作取得成效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从省直责任单位看:要求取消的煤炭稽查费l项,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省煤炭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取的服务费3项,停征草原植被恢复费、土地复垦费2项,全部落实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保留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等5项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责任部门均已出台了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的水土流失补偿费、车辆通行费、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交易服务费等13项收费项目,各执收单位均按有关政策规定作了规范。 从市县两级看:需要取消、降低、规范的24项中,已执行到位19项,其他5项正在按要求进行规范和完善;要求坚决取缔的自设收费项目和乱收费项目,市县两级都已清理到位,正着手进行清退今年以来违规收取的费用。 从行业协会、学会看:省属7个协会和有清理规范任务的7个市的协会、学会已全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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