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6月8日下发《山西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方案》提出焦化等行业要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排污者付费、推行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方案》明确要坚持 “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第三方治理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
《方案》鼓励焦化等重污染行业逐步打破行业和所有权壁垒,鼓励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参与和实施第三方治理,鼓励企业新建项目在落实污染治理中,优先考虑实施第三方治理。
《方案》要求对焦化等重污染行业或工业园区,因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要求,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且拒不自行治理污染的企业,列出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布。完善环境污染治理修复行政代执行操作规程,督促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内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
在焦化等领域,以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固废处理、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等为重点,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打造高水平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支持企业培养环境污染治理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高端人才。
《方案》表明到2020年,山西全省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诚信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本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