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7日起至6月26日,由省地税局副局长张澎湧带队的省级联合抽查组第七组将对长治市开展煤炭公路销售体制和资源税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6月17日上午,长治市召开关于开展煤炭公路销售体制和资源税改革落实情况汇报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席小军出席会议,副市长陈鹏飞作工作汇报。
从5月26日省政府下发 《省内煤炭公路销售体制和资源税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抽查通知》后,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内煤炭公路销售体制和资源税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抽查行动的通知》,市直8个相关部门和8个主要产煤县区、2个煤炭出省县立即成立相应机构,开展就近督查。在第一阶段自查中,我市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甄别数据、现场分析等形式,先后深入30座煤矿、随机抽查390辆运煤车辆,未发现偷税漏税情况,全市煤炭公路运销体制改革基本到位。1至5月份,我市煤炭资源税税收收入总量、收入增幅和进度均位居全省前列。听取情况汇报后,张澎湧指出,长治市第一阶段自查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意见合理,为第二阶段开展专项抽查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可借鉴经验,将有利于维护全省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堵塞煤炭资源税流失漏洞,有力促进全省煤炭资源税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席小军在会上介绍了长治市煤炭产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煤炭销售不开税票、资源税跑冒滴漏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他指出,煤炭产业是我市重要支柱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为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我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探索符合我市煤炭产业发展实际的新路子,投资建设了潞安煤制油、低热值煤发电等一批新型产业项目,实现了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综合效益明显,有力地推进了煤炭产业的“六型”转变。席小军表示,我市将以此次专项抽查行动为契机,充分查找开展煤炭公路销售体制和资源税改革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精准对接工作,坚决把政策落实到位、把措施落实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