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从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的燃煤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等区域使用洁净煤。
城中村和农村分散燃煤采暖污染,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影响我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去年10月开始,我市启动了洁净煤技术的研究。据介绍,洁净煤主要是通过利用现有焦化厂生产设备,以燃料煤(动力煤)为主,并辅以少量焦煤、固硫剂、添加剂等,通过高温干馏得到煤基洁净燃料。试验证明,洁净煤能够有效解决冒黑烟问题,有效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与使用原煤相比,洁净煤烟尘可减少9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减少70%左右。以太原为例,若推广使用洁净煤100万吨,冬季可减少烟尘排放2.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1.6万吨,环境效益明显。
市政府明确规定,我市市区范围内所有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为洁净煤使用区域。洁净煤使用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原煤及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型煤、洗选动力煤和配煤等燃料。在洁净煤使用区域内,市政府对洁净煤价格实施补贴。市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洁净煤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
市政府提出,城六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推广使用洁净煤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乡镇(街办)、社区(村委会)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洁净煤使用工作。对销售、使用原煤及不符合要求燃料的经营单位、用户,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