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8时至8月10日8时期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临时对陕西省运煤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多位煤炭行业人士表示,陕西省此举旨在促进本省煤炭出省销售,但是在当前煤炭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下,此举可能会让煤价成本减少,给煤价继续下跌的空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定,此次减免范围覆盖陕西省高速公路,对象包括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煤炭、兰炭占该车核定载重的80%以上)合法运载该省生产的原煤(块煤、粉煤)、兰炭(包括韩城市生产的焦炭)的货运车辆,按收费站现场实测重量计算缴费全额后折半收取,减征后应缴费额以2.5元/车次累进计算单位,进五取整,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三秦通”5%的优惠政策。 此次减免不包括运输矸石、蜂窝煤和其他经过化学工艺进一步加工的煤炭产品与附产品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从多位陕西当地煤炭贸易商了解到,之前运煤车走高速并不多,主要是费用太高,从陕西榆林到山西境内走高速一辆车高速费大概980元,以运40吨为例,每吨高速费用24.5元,减半后吨煤成本相当于减少12元左右。 “高速收费减半后,相信会有不少运煤车选择走高速。”上述贸易商指出。 受煤市低迷影响,今年上半年陕西省煤炭产销量双降。为了促进陕西省煤炭生产和销售,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运输陕西省煤炭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陕西省发改委数据显示,上半年陕西省累计生产煤炭1.68亿吨,同比下降5.06%;销售1.61亿吨,同比下4.40%。为了促进本省煤炭生产和销售,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运输本省煤炭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类似的减免状况在2012年煤价持续下跌时也曾经出现。2012年8月,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对通过高速公路运煤的车辆,8-9月份暂时执行减半收费;包西铁路复线陕西神木至关中段的铁路运煤,运费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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