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大省陕西推进直购电交易迈出关键一步,日前,当地首批12家用电企业与6家发电厂完成了自主协商,签订协议成交电量3.7亿千瓦时,交易电量将在11月、12月执行,据测算,交易价格将下降2.1分/千瓦时。 直购电交易是指电厂和终端用户之间直接交易,电网只收取特定的输配电费的电力交易方式,从而打破现有电网企业独家买卖电力的格局,减少电力交易中间成本。作为富集煤炭等资源的能源大省,陕西一直希望推进直购电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陕西省发改委提供的首批交易情况汇总表显示,参加交易的12家用电企业分属于钢铁、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行业,交易价格下浮0.5—3.0分/千瓦时,平均下浮2.1分/千瓦时。 这项计划被当地叫做打造“低电价区”——此前陕西省的官员对记者说,“陕西要发展载能工业,竞争力就在于低电价——如果本地有这么多的煤,这么多的电厂,工业企业仍然享受不到低电价,那么我们认为这是体制的问题。” 但是,由于触及到了电网企业的利益,直购电交易在全国推进一直阻力重重,并引起许多争议。2009年,国家发改委曾批准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通过自主协商,抚顺铝厂最终获得的购电电价比原来便宜了9分钱。 但在2010年,直购电交易被国家发改委叫停,据称是因为降低用电成本不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到2012年,直购电交易试点又再度重启。 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就曾建议,进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购电试点,降低大用户用电成本,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时他说,“陕西是能源大省,目前榆林电网盈余电离达90万千瓦,一方面有富余电,一方面有大用户,供销脱节严重。” 直到今年7月,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和西北能源监管局制定的《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办法》,并于此后印发了《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正式明晰了直购电交易的相关条件、方式和准则。 按照细则,陕西当地用电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工业企业和10千伏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与火电发电企业在发电量基数以外的增量部分直接进行交易,电价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据称,当地将在2015年进一步放开准入用户和交易电量规模,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记者此前获悉,当地关于打造“低电价区”的的 “一揽子政策”,可能包括支持企业、园区发展内部自备电厂、推行直购电交易和开展发电权交易等,目前看起来,推进的直购电交易是陕西省政府真正从制度上推动市场机制的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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