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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陕西煤化能源违法排污拒改 20万罚单变1580万
2016-04-08 20:39:43   来源: 华商网

摘要

陕西省环保执法局公布了今年开展 陕西全省环保大检查三个月以来,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公布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陕西首批被“按日计罚”的违法排污企业——西安一家、榆林三家、咸阳一家。分别是西安市的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榆林市的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府谷县热电有限公司,以及位于咸阳市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省环保执法局公布了今年开展 陕西全省环保大检查三个月以来,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公布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陕西首批被“按日计罚”的违法排污企业——西安一家、榆林三家、咸阳一家。分别是西安市的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榆林市的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府谷县热电有限公司,以及位于咸阳市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因超排污染物,咸阳一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在随后的两次检查中被发现,拒不整改和缴纳罚金,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
    
    这是陕西省今年开出的首张“天价罚单”,只因今年实施的新《环保法》中,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采取的“杀手锏”——按日计罚。
   
    据陕西省环保执法局介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但尚未缴纳处罚。据悉,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新《环保法》规定,对排污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的举措,来提升企业违法成本,遏制企业肆意超排和违法行为无限期延续的问题,这也成为给环保执法部门配备的“超级武器”。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恶意且严重的排污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及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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