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8月5日发文,要求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检查部门和煤矿企业立即开展冲击地压防止工作的的专项监督检查,并于8月15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山东煤监局指出,山东省个别煤矿冲击地压矿井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流于形式,存在冲击危险性监(检)测不准、隐蔽工程造假、防冲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缺失,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存在很大差距的问题。 在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方面,部分煤矿建立的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还存在问题。有的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有的制度针对性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看不懂;有的管理制度前后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有的制度缺少必要的内容,如《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没有冲击地压各类设计、 防冲规划 (计划) 、安全措施、冲击危险性评价等编制、审批的流程、主要内容和责任人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采用突击检查、实地抽查、现场验证等方式,立即组织开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查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是否按规定鉴定;二查危险性评价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本矿实际;三查冲击地压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四查与冲击地压相关的各工种,是否制定能够指导现场实际的操作规程;五查冲击地压隐蔽工程(主要包括各类钻孔的深度、位置、数量)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严格有效的验收、考核、监督;六查冲击地压监测系统(重点查传感器安装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完备、是否能反映真实情况;七查培训,是否进行了冲击地压各工种、全员培训;八查系统数据分析能力,是否有能力诊断动力现象,并有效指导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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