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4号)6月20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其配套文件《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令第94号 切实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4﹞32号)8月29日签发,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淄博市煤炭局不等不靠,开拓思维,积极行动,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成立领导机构,调整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淄博市编办给市局增编5人和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更名为煤炭执法支队的批复已下,淄博市局增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还未下达,我们不等不靠,于8月25日,正式成立了煤炭清洁利用工作班子,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以琦直接分管,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凯和副调研员王红协助管理。迅速调整精干力量,成立了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科,并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执法支队重新调整执法力量,由执法一科负责煤炭清洁利用执法,并配备了5名执法队员增强了执法力量。目前工作班子正在进行储煤场地调查摸底、与工商对接摸清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底数并发布公告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备案催告、赴北京煤科院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市煤炭经济开发公司组建煤质化验机构(目前,化验机构的人员和装备器材都已经全部到位)等工作。 二是组织动员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分别于9月2日和9月11日组织召开产煤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和非产煤区县有关部门学习动员宣传会,会上共同学习了《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令第94号 切实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传达了《关于淄博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更名为淄博市煤炭执法稽查支队的通知》文件。传达学习了淄博市政府生态淄博建设工作调度会精神及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新闻,刊发董以琦局长的署名文章《实施清洁燃煤行动建设生态文明淄博》,利用网络、电视、广播、书刊、微信平台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了大规模、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2014年8月15日,在国资委《能源》杂志社主办的“煤炭清洁化利用与洁净煤技术发展论坛”上,市煤炭局应邀作了《依法推进清洁利用源头防治煤炭污染》的主题发言。 督促区县煤炭管理部门主动作为,迅速成立煤炭清洁利用监管机构,补充调整人员,向区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全面详细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研究措施,迅速行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两次对区县管理部门的调度,各部门正在按市局要求调整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上街宣传发动、对接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 三是快速查处群众举报,落实政府监管职能。9月2日上午,淄博市煤炭局接群众举报:在张店区贾庄村华泰门(南门)西50米路北处有一煤场,扬尘严重,7年多来,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此前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无果。市局在接到举报后,执法支队稽查一科联合张店区煤炭局到该煤场进行调查。现场调查发现该处煤场为无照经营,地面未硬化,且防尘设施不完善、洒水不及时,扬尘污染严重。执法队员现场督促其做好煤场的防尘抑尘工作,并对其进行煤炭清洁利用的宣传,将《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送与该煤场负责人。张店区煤炭局执法大队当即安排相关人员与企业做好对接,要求补办手续,采取措施,做好环境保护,限期整改搬入正规煤场。 9月4日上午,淄博市局执法一科会同张店区煤炭局执法大队与车站街道办事处联系对接,讨论处理方案。车站街道办事处得知相关情况后,全力配合、积极应对,车站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督促此煤场搬离。 四是组织企业战略合作,推动煤炭清洁利用。组织淄博旭元电力燃料公司、山东鲁中煤炭储备物流有限公司等煤炭企业积极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和陕西神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开展战略合作,投资建设现代化煤炭仓储基地,购进发热量5500大卡以上、含硫量0.15%以下的优质煤炭供应我市,确保清洁煤炭能源供给。同时,积极消化我市煤质较差的煤炭,协调山东鲁中煤炭储备物流有限公司从山东珑山矿业公司购进了3万吨煤炭,进行电脑自动化配煤,量身定做清洁煤炭产品,供应用户和燃煤企业,保证煤炭燃用后排放标准达到环保要求。 下一步,要在督促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迅速开展工作的同时,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以《实施意见》颁布施行为契机,广泛扩大宣传,让清洁燃煤、利国利民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紧紧抓住扬尘和储煤场地两项重点内容,利用好储煤场地布局规划、经营企业告知性备案和煤炭质量指标三个抓手迅速展开工作,把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抓深抓实,为实施清洁燃煤行动,建设生态文明淄博做出积极贡献。 |
煤炭人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人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煤炭人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煤炭人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煤炭人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上一篇:济宁煤炭塌陷地已达63万亩 2020年.. | 下一篇:鲁南甲醇传统消费市场也有“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