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据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消息,拟对河南省3家煤矿2019年关闭退出(核减)煤炭产能指标进行公开转让,合计原始指标296万吨/年,煤炭产能指标转让底价90元/吨,保证金5元/吨。 下附公告全文: 河南省3家煤矿共计296万吨/年煤炭产能指标转让公告 受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河南省3家煤矿2019年关闭退出(核减)煤炭产能指标(下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合计原始指标296万吨/年,该指标已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可按照1:2放大使用。 上述产能指标意向受让方可自行申报指标需求量参与受让。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相关决议通过,并经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经河南晟桥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04月30日,评估报告已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四、转让底价 煤炭产能指标转让底价90元/吨,保证金5元/吨。 保证金最低不低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转让形式 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各意向受让方申报指标需求量总和小于指标供应量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依据转让标的挂牌公告顺序,以顺序排列首位的转让方与买受人进行匹配,即根据买受人的指标需求量,按转让底价与标的排序首位的转让方签约;当首位转让方供应指标数量不足的,由标的排序次位的转让方按转让底价与买受人签约,并以此类推。 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各意向受让方申报指标需求量总和大于指标供应总量时,则采取拍卖方式组织交易。拍卖活动按拍卖机构《网络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组织实施。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自《产权交易合同(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30%;甲方取得河南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河南省发改委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0%;乙方将产能置换方案的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获得审查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20%。受让方将价款直接支付至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由于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进入竞价程序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八、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及标的产能转让涉及的各地市有关煤炭产能转让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 2.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1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06月11日17时。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潘女士0371-65665769 传 真:0371-65665727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网 址:http://www.zycqjy.com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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