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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鼓励利用现有用地 新建汽车充电设施
2016-04-13 20:51:30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电动汽车充电站,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安徽厅要求,市、县每年要从年度计划指标中拿出一定比例,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基础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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