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就资金、土地、生态环境、能耗、金融、涉林等要素保障形成工作责任状,现公开发布。省政府将加强统筹协调,督促省有关单位落实承诺支持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承诺事项如下: 安徽省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就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要素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现代服务业、创新能力、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能源、农林、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及文化产业等重大项目,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年初编制省级预算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不必要开支,加强资金统筹,重点支持一、二、三次产业及交通、能源、环保、社会事业投资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对国家及省“十四五”规划确定在2023年以后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到2022年上半年开工的,从省统筹投资中安排一定资金,奖励项目所在地政府。 三、定期梳理2022年待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接到后30日内正式下达。对省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在省人代会批准后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 四、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杜绝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支出。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规范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结合预算编制,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全面编制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目标;结合预算执行,对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结合预算监督和决算,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落实评估评价结果应用。 六、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财政部提前下达的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月底前完成发行,全年新增专项债券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力争在8月底基本使用完毕,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七、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单,本单位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并持续跟踪推进。 针对以上措施,我们郑重承诺:对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5日 安徽省重大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就重大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国土空间规划走”,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主要目标,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履职尽责,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二、积极做好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项目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工作,持续做好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拓展延伸“星期六”土地要素会商机制,依法高效推进重大项目用地审批。 三、对于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国家军事设施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力争更多申请国家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 四、对未能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及城镇村批次重大项目用地,指导各地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重点保障,对保障不足部分,通过省级统筹调剂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五、指导各县(市、区)优先使用本级现有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区域内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求。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县级不能保障的,由设区市在市域范围内调剂解决;仍不能保障的,通过省级统筹调剂保障。 六、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单,本单位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并持续跟踪推进。 针对以上措施,我们郑重承诺:对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25日 安徽省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要素(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保障工作承诺事项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就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要素(污染物排放量指标)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主要目标,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在确保全省完成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二、全力拓展存量挖潜空间,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各市指导,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等,多渠道挖掘各市自身减排潜力,为新建项目腾退出尽可能多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三、在确认重大项目所在市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后,仍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缺口部分,由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协调解决。 四、优化减排考核方式,重大项目从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量不在市级“十四五”期间减排目标考核中扣减。 五、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单,本单位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并持续跟踪推进。 针对以上措施,我们郑重承诺:对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5日 安徽省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就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保障用能需求。对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的非“两高”项目(暂无行业标杆水平的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需优于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下同),在项目所在市有效用能空间内保障用能需求。新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二、支持各市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对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当年度能耗强度季度监测预警达到序时进度的市,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的非“两高”项目,保障用能需求。 三、对新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和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保障用能需求。 四、对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核电站,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内河航运,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按国家规定不进行节能审查。 五、对符合项目所在市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在市域内相互配套并同步实施的,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六、对照国家能耗指标单列规定,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能耗指标国家单列。 七、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改,腾出的用能空间用于企业发展或由所在市统筹使用。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八、“两高”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通过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的,所需用能采用能源消费置换。 九、提前跟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能评基础工作的相关服务,并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理能评手续。 十、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向,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有效做法,结合实际,及时优化调整能耗要素保障措施。 十一、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单,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并持续跟踪推进。 针对以上措施,我们郑重承诺:对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25日 安徽省重大项目建设金融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就重大项目建设金融要素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主要目标,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在完成双碳任务的前提下,持续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二、凡纳入省重点项目的有关项目和企业,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推动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对接。 三、利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在线发布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各批次省重点项目,确保金融机构第一时间获取项目信息。 四、会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引导全省各业态金融机构,发挥投贷债租证保担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最大化满足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五、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单,本单位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并持续跟踪推进。 针对以上措施,我们郑重承诺:对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5月25日 安徽省重大项目建设涉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 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打响有效投资攻坚战,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林业局就重大项目建设涉林要素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主要目标,强化涉林要素保障,加强沟通,统筹协调,依法依规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二、积极做好林地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委托下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依法高效做好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 三、对穿越、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行业审查阶段同步介入、提出建议。确实无法避让的,依法依规及时出具审查意见。 四、指导各市统筹使用本级林地定额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纳入省级林地定额使用范围,省级林地定额不足的,积极争取国家备用林地定额保障。 五、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的重点项目问题交办单,本单位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办理意见,并持续跟踪推进。 针对以上措施,我们郑重承诺:对照“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安徽省林业局 2022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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