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从四川煤监局获悉,4月17日,川煤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发生一起瓦斯超限致26人涉险事故,四川省已成立联合调查组立案调查。 4月17日下午,国家煤监局检查组在对杉木树煤矿检查过程中,测出该煤矿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内瓦斯浓度高达5%,处于爆炸界限,检查组立即要求断电,迅速撤出人员。事后,检查组调查了解到,该检测点在4月17日上午瓦斯已超限,浓度达3%。根据相关规定,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报警,达到或超过1.5%必须断电立即撤人,但在该涉险事故中,工作面两次向调度室汇报,矿上都未作处置、也未撤人,还安排检查组下午下井。同样是在芙蓉公司,检查组还发现新维煤矿瓦斯超限频繁断电,调度主任不作记录、不作处理等问题20余项。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四川省国资委、宜宾市应急管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进驻芙蓉公司,对杉木树煤矿“4·17”重大瓦斯涉险事故立案调查。调查组依法暂扣芙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杉木树煤矿、新维煤矿停产整顿,对芙蓉公司通防部长和杉木树煤矿总工程师作出撤职处理。调查工作还在进行当中。 鉴于今年川煤集团已发生3起瓦斯事故、1起重大瓦斯涉险事故,川煤集团被责令对所属8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和复杂矿井停产整改,重新进行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逐矿形成“两清单一报告”,由省国资委组织验收合格后再组织生产。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四川煤监局将结合“体检”、通风瓦斯、防治水、安全培训等专项监察任务,以全省国有重点煤矿、高风险煤矿为重点,组织多个监察组开展精准执法,对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采掘接续紧张等12类情形,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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