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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
中共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5-21 08:57:49   来源: 冀中能源集团.新闻中心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2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冀中能源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冀中能源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集团党委开展“机动式”巡视,是省委对集团党委的一次集中“把脉会诊”,是对集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集团党委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政治巡视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提升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落实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剖析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正本清源、刮骨疗伤,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各类问题,归根到底是集团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深度不够,管党治党不严,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因此,集团党委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当前推动巡视整改和今后加强党建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来抓。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公司先后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同时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巡视意见反馈后,集团公司立即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深入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根据巡视意见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有力地抓好整改,为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系统部署任务。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国占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忠东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由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幼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视整改的协调联络、督促检查、情况反馈等工作。为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集团公司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任务分解,12月15日制发了《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6条问题及意见建议,进一步梳理分解为28项整改内容,并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任务与责任分工、整改时间和步骤、整改工作要求。在集团党委统一部署下,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主动安排,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集团公司梳理分解的28项整改内容,细化制定了108条整改措施。12月20日,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牵头部门,对各项整改措施逐条梳理研究。会后,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召集各牵头部门对整改措施进行了三次集中讨论完善,明确了整改时限、具体责任人和落实单位,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整改实施方案》,做到了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三)党委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责任。集团党委严格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听取九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巡视整改期间先后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5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召集班子成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大力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对调查结论认真把关,保证了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集团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针对巡视反馈中的具体问题,2017年12月19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约谈了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通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各级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巡视整改期间,对于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两家单位,集团党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严肃工作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了整改责任。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所涉人员,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也逐一进行了约谈,提升了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

   (四)集团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整改。巡视意见反馈以来,集团党委始终把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作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12月21日,组织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全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各子公司按照集团党委部署要求,成立了本单位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具体联络人,在集团党委统一部署下开展整改工作,既对照108条整改措施主动认领任务、完成好“规定动作”,又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好“自选动作”。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督促机关各部室、各子公司落实整改责任,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周调度制度,及时传达集团党委有关要求,通报各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五)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制度建设与刚性执行相结合,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同时,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有机统一,抓住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企业经营监管等方面的重点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找原因,标本兼治、系统推进,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在巡视整改工作中,集团层面新建、修订制度85个,形成了一批务实有效的制度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集团党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细部署落实巡视整改任务,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已完成22个,基本完成6个。集团公司制定的10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2条,6条正在抓紧推进。对于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分期分批解决,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刚性执行到位。

   (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集团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研究谋划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少,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和成效不明显,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2017年12月29日前完成了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了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集团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研究制订了《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流程(试行)》,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设立了集团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落实省国资委有关规定和要求,引进一名外部董事,促进了董事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了党委对重大问题前置研究、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经理层加强经营管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作用的机制。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017年10月至今,围绕不同主题先后召开了警示教育、巡视整改和2017年度三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省国资委派员就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督导,为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指明了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注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印发中心组自学参考,使班子学习做到了常态化。2017年10月至12月,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理论研讨会1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各级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宣讲千余场次。制订了《领导班子素质能力提升实施意见》,有组织地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培训,提升班子引领发展和科学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2017年10月至今,先后下发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领导班子工作周调度制度,各级班子的作风得到明显加强。三是集中精力谋划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高标准、高起点、高站位,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十三五”规划,企业转型发展的目标、方向更加明确。集团公司成立了创新发展研究院,出台了科技创新管理、科技创新奖励、科技成果产业化管理等办法,搭建起了统一的科技支撑、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体制机制。结合集团党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三届一次职代会精神,梳理出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等15项重点工作,制订了《重点工作课题式攻坚实施方案》,建立了激励机制和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围绕煤炭和新能源、医药健康、现代服务、装备制造、化工(建材)、现代金融等六大产业集群,对重点项目分级管理、统筹推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四是坚持依法治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订了《2018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着力提升领导班子法律意识。开展“法律体检”专项行动,对企业经营管理、合资合作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有效防范运营风险。灵活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盘活停建缓建项目。

   (2)针对“集团班子年龄老化,董事会不健全”的问题,集团公司新一届党委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一是针对部分岗位空缺和董事会、党委常委会配备不全的现状,集团党委按照合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充实配备建议。二是制订了《后备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后备人员的选拔、培养、使用作出详细规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年龄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后备干部队伍,为选人用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奠定基础。

   (3)针对“企业转型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还不清晰”的问题,一是围绕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集团公司班子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十三五”发展规划的修订完善,明确了“能源为基、多极支撑”的发展战略方向和“‘十三五’末实现资产总额3000亿元、年营业收入3000亿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的发展目标。在战略布局上提出发展六大产业集群,制订了业务发展策略,谋划了各产业的支撑项目。确定集团总部管控模式为“以战略型管控为主的复合型管控模式”,研究并制订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着力构筑技术研发、集中运营、资本投资、资产处置、人力资源五大共享平台,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新项目谋划力度,组织成立了煤炭和新能源、化工和建材、医疗健康和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资本运作四个专业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负责开展相关调研,研究发展思路和举措,加强对支撑产业发展的新项目、大项目谋划力度。借助“一带一路”发展的战略机遇,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境外争取优质煤炭资源。在非煤转型发展方面,重点推进华药生物制药产品扩产、聚隆化工、天津电源、玻璃纤维、熔盐制备、邢台大峡谷等非煤转型项目,实现非煤产业做大做强。三是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的战略机遇,积极实施对外开放,寻找战略合作者。加强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围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华润电力控股公司签订了投资意向合作书,与中国航空器材集团、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企业实现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4)针对“对一些遗留问题还没有拿出有效管用的解决方案”的问题,一是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子公司本着有效管用的原则,逐项梳理停建缓建项目,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相关子公司已成立专职工作机构,制订了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人,集团公司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二是进一步对现有项目投资决策程序、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体检,查短板、堵漏洞,修订完善了《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办法》,拧紧制度螺丝。加强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2018年1月5日组织集团所属各单位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三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制度进行宣贯,强化责任意识,严防出现违规问题。

   (5)针对“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精准把控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更有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印发《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流程(试行)》及《决策内容清单》,把研究生产经营方针作为党委常委会的重要议题。2017年12月24日,集团党委专题听取了各单位2017年生产经营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2018年1月5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主要经营指标预算安排,对2018年经济运行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科学谋划企业运营与发展,以考核促进关键问题的解决,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印发了《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导向、原则、程序和标准;明确了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支付、监督管理等内容,使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2018年1月17日在集团公司三届一次职代会上,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了2018年经营目标责任书,推动经营目标责任落实。梳理出2018年重点工作15项,制订了《重点工作课题式攻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考核落实。制订了《经济运行分析管理办法》《财务分析管理办法》,精准把握运行过程,解决关键问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印发了《效能监察管理办法》《审计暂行办法》,明确了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计监督、效能监察工作汇报制度,发挥监督作用。2018年1月23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华药集团、华药股份原董事长的离任审计报告。

   2.关于“党的建设不到位,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深入”的问题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上狠下功夫,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一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迅速组织“大学习”,广泛开展“大宣传”,全面强化“大培训”。制订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方案》,2018年1月8日至1月26日,利用集团公司党校平台,以机关中层干部和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为培训对象,连续举办三期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233人,做到了应训人员的全覆盖。各子公司正在组织基层矿(处)级干部和党员培训,201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和集团党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精神,突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本年度26项党建工作具体任务,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设质量,为集团公司打造国企新样板、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企业提供坚强保障。三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起草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评办法》,正在根据省国资委《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对照修改完善,将于2018年上半年印发执行。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集团公司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12个方面,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坚持集团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集团公司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所属子公司和基层单位2月底前也已全部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已经部署基层党组织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修订了《集团公司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2018年1月26日前全部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各党支部均进行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建阵地缺失、基层组织薄弱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一是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集团公司章程,就党组织单设一章,明确党组织的作用、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使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确立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矿厂级单位章程修订工作于2018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构建“13453”党建工作体系。2018年上半年制发《“13453”党建工作体系指导手册》,在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解决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和党建阵地缺失、基层组织薄弱等问题,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更具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集团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专门成立了党建工作部,推进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为更好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制订了《关于实施“六基”工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着力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明确了党支部的作用、职责、设置、人员、经费、管理、制度等。指导各单位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两级机关134个党支部进行了优化,根据机关特点广泛开展党支部活动。在2017年集团公司机关机构改革中,18个部门和2个直属机构全部单设党支部,配齐了党支部书记。集团公司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规范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对“三会一课”召开时间、主要职能、会议内容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2018年1月31日前,集团公司机关各党支部均组织了一次集中学习和党员活动日,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为党员上了一次党课。四是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流程(试行)》,规范了党委征集议题、确定议题、形成意见、决策参与四个步骤和13个环节,明晰了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十个方面40项目录清单,实现了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2017年,集团公司召开党委常委会25次,研究讨论122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较好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2)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发挥党组织作用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就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功能定位、体制和机制、工作覆盖、发挥作用途径、队伍建设、对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工作保障等进行了安排部署。集团党委把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细化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作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集团党委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设置、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等方面,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集团公司下属混合所有制企业采取联建、单建等方式,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党的活动全覆盖、党员作用全覆盖。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集团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责任内容,完善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逐级签定责任状、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2018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集团公司党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集团纪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集团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任务,2017年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10次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突出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突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与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党委书记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党委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责述廉。对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客观评价和全面总结,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于2018年1月10日向省国资委党委进行了书面报告。2017年度述责述廉已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之中。三是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党委书记主动担责,主持整改,协调解决问题。2017年12月19日对所有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2018年1月24日对巡视整改进展相对缓慢的两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2017年度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考核方案,加大考核权重,与经营业绩、干部使用和政治荣誉挂钩,形成长效机制。2018年上半年完成考核任务,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2)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全省、省国资委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2018年1月份,在全集团范围内,以党支部为单位,利用上党课的机会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集团公司、子公司、矿(厂)单位三级联动,各单位精心组织,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洁党课、党员交流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充分利用“忠诚、干净、担当”大讨论活动和“全面透视和体检”专项行动成果,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企业改革转型发展、企业中心任务等各项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着力重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制订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通过对典型问题剖析成因,掌握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因素和教育管理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制订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见》,明确了警示教育的对象和主要内容,规定了开展警示教育的方法和八项措施,把警示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加强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实境课堂教育,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形成“一二四”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机制,即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上两次廉政党课、每季度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

   (3)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大,对失职失责行为问责追责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向基层传导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各部室、所属各单位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重点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决策权进行梳理确认,全面排查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洁风险及表现形式,根据廉洁风险等级及问题发生频次,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通过效能监察、廉洁教育、约谈提醒等手段防控廉洁风险。二是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OA办公、微信、QQ、广播、电视等媒介,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反复学习、深入宣传,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以“四查四看”为重点,集团公司查摆出三方面十条问题,对一些单位存在的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严密等四方面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明确了工作要求。三是制订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试行)》,针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要决策事项、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建立登记台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四是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巡察工作机构和人员、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巡察纪律与责任、巡察结果运用,通过开展巡察,强化党内监督。五是建立办案人才库,强化执纪审查专项工作,坚持并完善集中办案和交叉办案体制,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整合执纪审查资源,印发了《关于加强执纪审查人才库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成立执纪审查专项工作组的决定》,增强了执纪审查整体能力,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需要。六是坚持有信必核、违纪必究。重点查处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七是修订完善执纪审理工作制度,印发了《纪检监察执纪审理管理办法》,加强对本级案件审理、对下级案件审核,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八是强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所属矿(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基层矿(厂)区队“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成立了五个专门工作组,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收集一线职工群众反映。九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2018年1月,所属子公司纪委全部向集团纪委报告了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集团纪委就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进行了书面报告。十是制发了《“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果,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针对“抽查集团班子成员个人事项报告情况,仍存在有的干部不如实报告的问题”的问题,一是对未如实报告的人员,按规定处置到位。未如实报告的几名班子成员,已向省委组织部作出情况说明和书面检查,并在集团公司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对集团公司有关人员进行

   了一次集中学习辅导。2018年1月11日,集团公司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应报告的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学习辅导,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同时结合省委组织部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安排,对填报说明进行了解读,使每位应报告人员更深入领会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清楚报告要求,深刻认识到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三是将学习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纳入日常培训学习内容,并在每年度报告前进行一次重点学习。

   (5)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不透明,还存在风险点”的问题,一是修订公司章程,明确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将企业总法律顾问权责写入公司章程,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对经营管理事项的法律审核作用;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工作细则,完善了董事会运行机制。参照省国资委权责清单,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权责清单,建立了涵盖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战略规划管理、项目投资管理等34项业务共计128条权责条目,保证了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二是调整完善集团公司招投标、销售管理体制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查漏洞、补短板,规范业务流程,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实现风险有效防控。制订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将根据煤炭销售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进行相关修订,预计3月底完成。三是调整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出台了《审计暂行办法》《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审计监督机制和“分级领导+业务垂直管理”体制机制,对审计专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四是出台了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指导意见》,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以公开处置为原则,规范处置程序。张矿集团、井矿集团、装备集团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订了相应实施办法,其他单位实施办法3月底前向集团公司报备。五是加大厂务公开力度,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各子公司及矿厂级单位认真对照集团公司《贯彻<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自查。2018年1月29日至30日,集团公司对冀中股份、邢矿集团、华北医疗健康公司等单位厂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促进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6)针对“基层‘微腐败’现象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清理“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规定处理到位。二是2017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在2017年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回头看”,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管理、防治“小金库”的意见》,重点对资金预算、经费报销、利益寻租、资金支付管理、内控制度管理等1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清理,严防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死灰复燃。三是2017年12月28日,集团公司组织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各二级单位也按要求开展了多层次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制订了《违反财经制度等“微腐败”问题的禁止性规定》,对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备用金管理、经费报销、预算管理、奖金发放等方面作出了13项禁止性规定,亮明制度红线。

   2.关于“集团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意见》及上级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运用“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别是实化、细化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明确规定了提醒或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要求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责令检查、通报、诫勉谈话等处置方式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坚持并强化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廉洁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制度,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层层传导监督责任。2018年1月30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集团纪委对所属11个子公司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压紧压实监督责任。三是拓宽主动监督渠道。坚持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制订了2018年度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子公司的巡察继续“压茬式”滚动推进,年内对2家子公司、3个矿厂级单位实施巡察,力争早日实现巡察“全覆盖”。各级纪委都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公布了网络信箱和电话,拓展了信访平台。制订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明确监督员的权利、义务、职责、选聘程序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延伸管理触角,加大职工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四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全面核查,确保所有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全面清理纪检监察干部兼职,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已完成纪检监察干部兼职情况摸底,正在酝酿清理方案,按上级要求合理确定纪检监察干部职数,确保6月30日前清理到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订了2018年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利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知识和执纪技能培训,逐步建设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纪检监察铁军。

   3.关于“下属单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集团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统筹指导各子公司制订《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层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车使用标准。二是全面开展企业领导人员违规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清理,对集团机关人员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各单位对照标准进行了自查自纠,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吃空饷”专项清理,逐一建立台账并处理到位。四是制订了《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成立纠正“四风”专项检查组,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确保风清气正。元旦期间,集团纪委分5个明察暗访小组,深入基层调研,对邢台、邯郸、石家庄、张家口等地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各级纪委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集团纪委每周进行一次调度督导,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三)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子公司班子超职数配备及子公司班子成员在下属企业兼职较多等问题还没有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于子公司班子超职数配备问题,新一届党委在2017年上半年开始着手进行解决。截至2017年底,各子公司的班子成员均在15人以内。集团党委根据省国资委对董事会建设中的外部董事制度、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要求,结合子公司班子建设实际,修订了《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在严格控制子公司班子总职数的前提下,对董事会、党委会、经理层职数进行合理设置。已对子公司班子配备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按照工作计划,2018年6月30日以前,通过交流、转岗、党组织换届等方式,逐步配优配强子公司领导班子,使各子公司的班子配备总数、党委、董事会、经理班子均不超职数,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对于子公司班子成员在下属企业兼职较多问题,制订了《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兼职原则、兼职取酬、兼职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3月31日前,对兼职进行全面规范和清理。三是把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不合理兼职作为集团公司重要监督检查事项,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2.关于“个别子公司主要领导配备不齐全”的问题

   集团公司严格按照选人用人规定,逐步配齐配优子公司领导班子,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各子公司主要领导配备情况进行梳理。对个别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履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集团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选人用人的规定,严格按照领导职数和选任程序,配齐配强子公司领导班子,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3.关于“个别人员档案重要信息存疑,材料缺失较多”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从严管理,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一是对个别重要信息存疑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提出认定和处理意见。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名人员人事档案重要信息存疑问题,2018年1月25日前已审核完毕,2名人员存疑信息材料已得到补充和说明,对存疑信息予以了认定;另外2名人员存疑信息暂不能认定,在认定前按照有关规定对这2名人员不予提拔和重用。二是加强管档人员队伍建设。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管档人员。2018年2月5日,对全集团管档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管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档水平。三是全面开展档案审核工作。集团公司下发了《落实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第六检查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方案》,组织各单位对管理权限内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已按工作计划完成对中层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

   (四)企业经营监管方面

   1.关于“需要严控经营风险”的问题

   (1)针对“企业转型慢,遗留问题多”的问题,一是在巩固现有矿井规模的基础上,加快在建煤矿项目的建设速度。金谷煤业已通过竣工验收转为正式生产矿井;赤峪煤矿争取2018年4月开始联合试运转,9月底通过竣工验收转为生产矿井;邢台矿西井争取2018年底圈出首采面;新疆天顺煤矿争取2018年底完成矿建工程。二是依托集团公司创新发展研究院,加快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制订了《企业创新发展工作纲要》《科技成果转换办法》,通过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进转型发展。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在充填开采和矿井防治水等方面技术优势,设立了充填开采中心和防治水中心,由生产制造向技术输出的价值链高端迈进。

   (2)针对“融资管控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制订落实《融资管理办法》,研究制订2018年集团公司总体融资方案,对各子公司实行融资总额控制,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推动债转股工作有序落地,稳定保险、社保等长期资金规模,发行长期债券、永续债和可交换债券。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资产盘活和资本运营工作机制的通知》,落实工作机构、人员,明确工作方式和要求,形成了资本运营和资产盘活工作初步推进方案,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管理架构,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资源效力。三是发挥集团AAA信用等级作用,集团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后,以统借统还方式同利率水平转借子公司。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池”作用,2018年将财务公司可归集资金归集度提高到30%,发挥更大作用。四是严格资金支付管控,制发了《关于加强资金支付分级审核管理的通知》,在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行资金支付分级审核制度,并在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了标准支付管理流程。启动票据支付分级审核管理工作,力争2018年6月底实现票据管理信息化控制。五是调整优化物流业务结构,实现物流业务成本最低化、效益最大化。六是印发了《应收债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应收债权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均建立了应收账款清欠考核机制,明确了清欠机构、人员,制订清欠方案,推进清欠工作。

   2.关于“担保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定期研究子公司融资情况,月调度、季分析,遇有特殊情况随时调度,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通过实施资金分级支付审核等手段,加强对各单位资金管理情况的过程控制。支持子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和信用等级,增强融资能力,降低内部担保金额,支持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和现有资源盘活。二是严格执行《担保管理办法》,控制内部担保规模,严控超比例担保。梳理各子公司内部融资担保,以“规模不加”为原则进行审核,确定总体担保方案,并经2018年2月9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建立担保费率阶梯上浮收费机制,促进各子公司主动降低内部担保。三是制订了超比例担保工作处置方案,明确组织结构、工作责任、工作方向、工作目标,正在按照方案推进落实。四是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缓解子公司融资压力。

   3.关于“对经营底数精准把控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订了《经济运行分析管理办法》和《财务分析管理办法》,对工作机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等进行详细规定。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财务分析,月度形成分析报告,季度进行开会调度,精准把握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和解决关键问题,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完善财务指标监控体系,增加经营状况、煤炭成本、原材料消耗、人工成本、融资、税金等财务指标,形成月报告制度,并根据管理需要持续完善。三是设立了监事会工作部并充实工作人员,已对主要14家二级单位派驻监事会。制订了《所属子公司监事会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对企业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年度集中检查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程序。四是制订并落实集团公司《审计暂行办法》,2018年1月5日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对2018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增补了集团公司对二级单位的审计工作计划,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

   4.关于“项目投资结构急需调整”的问题

   一是以产权管理规范投资管理。组织各单位开展产权自查工作。2018年1月5日印发了《关于产权登记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已按通知要求于1月底上报了整改方案,2月28日已形成集团公司整体方案,于3月31日 上报省国资委产权自查报告,实现“应登尽登”,分类落实整改方案。二是组织对停缓建项目进一步评估论证,从技术、经济、市场、投资环境、投入产出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发展前景好、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加快前期手续跑办,为项目早日复工创造有利条件;对没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尽快制订退出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去产能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减少投资损失。

   5.关于“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子公司管控不力”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对集团公司机关现有制度文件从监督、审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原有制度174项,根据发展实际,修订、新建制度85项,修改完善后共计236项,构建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管控作用,规范管理机制。二是确定2018年为制度落实年,制订活动方案并进行部署。通过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度的培训和宣贯以及制度的刚性落实,确保制度覆盖经营管理全过程,全方位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适应国企改革新形势,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紧紧围绕集团化运营、依托新修订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对集团公司的管控定位和企业改革后机关部门的职责定位,编制了集团公司权责清单,厘清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权责边界,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四是建立重点工作督导落实机制,强化监督管控。印发了《督办工作规定》,对督办工作范围、原则、程序、方法提出明确要求,实现了重要事项督导、落实、反馈的闭合管理,特别是对上级决策部署、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个重要会议以及党代会、党委工作会、职代会议定事项、集团主要领导要求进行常态化督办落实。五是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性,减少盲目性。出台了《全面预算的指导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起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年度预算与战略规划相衔接,经营计划与预算相互支撑,集团总预算、二级子公司分预算和专项预算层级清晰、相辅相成,均衡各单位全面预算管理能力。利用NC系统,建立多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加强对资金的动态管控,保证资金支付合规安全。集团公司在实现“中、建、工”三家银行银企直联的基础上,2018年1月与农行、兴业、中信、民生等银行签订银企直联协议,争取5月增加四家银行账户的动态监控。六是统筹发挥巡察、审计、内部监事会、民主监督等作用,强化监督机制。以巡察为抓手,强化党内监督。巡视以来,集团党委对峰峰集团、航投集团进行了巡察,拓宽了反映问题渠道,发现了6个方面47条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制订了《审计暂行办法》《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所属子公司监事会管理试行办法》,督导各单位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配备,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向党组织、董事会负责和定期报告工作机制。集团公司三届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民主监督的内容与流程。通过强化监督部门职能、搭建监督平台、凝聚监督合力,已初步形成大监督格局。

   6.关于“人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有的干部违反集团规定,未经集体研究,签批招用合同工;有的单位职工底数不清”的问题,一是对违反规定招用合同工的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二是修订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明确招用工权限,规范进人程序,进一步完善新增劳动用工报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体系,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财务管理。2017年10月至12月陆续修订、新建《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21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2018年1月,各子公司全面开展财务制度梳理工作,已将财务建设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对制度建设不到位的单位已责令限期改正。2018年二季度将开展财务基础工作大检查,通过互查和抽查等形式,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对不符合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

   (2)针对“集团机关及下属子公司普遍存在经费没有招待费支出问题”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事求是列支招待费,严格规范会议费。二是严格经费预算,制定了2018年公车运行费用、业务招待费用预算,比2017年实际费用同比降低10%。三是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在实事求是列支招待费、严格规范会议费的基础上,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制订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和《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试行)》两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概念、范围、审批流程、招待标准、服务要求等并自觉接受纪委、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四是依法向职代会报告年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落实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年终职代会上,均报告了2017年度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冀中能源集团移交问题线索83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问题线索全部及时进行了处置。共初核63件,立案16件(其中:对被反映人立案14件,对调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人员立案2件),了结1件,其他处理方式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4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和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一)增强“四个意识”,锲而不舍推进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党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抓好集团公司今年各项任务目标落地结合起来,与谋划和推进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真落实,“不贰过”;对正在进行的整改工作,全面提速,加快推进,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落细落实,深化拓展,不断将巡视成果运用提升到新的高度。

   (二)强化“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将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和国企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各级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政治局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狠抓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以过硬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以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增强学习意识,压实学习任务,增强党性修养。坚持“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活力。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党委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和主导权。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畅通干部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使各级党员干部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四)夯实基础管理,固本培元厚植企业发展根基。强化建章立制与刚性执行。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的原则,全面查找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层级制度管理体系,使制度合理规范、切实可行、上下贯通。集中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着力解决有章不循、有令不行和无章可循、管理缺失问题,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强调精准、精细、精致,突出对标创标,建立对标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找差距,补短板,努力创建一批行业标准。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快从经营产品向经营品牌转变,创出一批在行业叫得响的知名品牌。

   (五)加快改革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深化改革激活力、以创新驱动添动力、以项目建设促转型。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瘦身健体,化解传统产业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三供一业”实质性移交。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先行探索。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更能体现效率与公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释放发展潜能。探索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和技术产业联盟”,引导技术、人才、管理、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聚集。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研究,推进企业盈利模式、运营模式、产业模式、技术模式转变,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围绕“能源为基、多极支撑”战略定位和规划的六大产业集群,加快项目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新两翼”战略,扩大开放合作,力争在融入和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9日至7月19日)。联系电话:0319-2097133(工作时间接听);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邮政编码:054000;电子邮箱:jznyjw@126.com。

   中共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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