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通法改〔2017〕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能源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国能发法改〔2017〕12号),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6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以及能源监管、立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成果; (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六)能源安全、能源预测预警系统、能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用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申报单位包括: (一)国家能源局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他大型能源企业; (四)在民政部注册的能源行业协会和学会,各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专著、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论文及其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六、成果评审 国家能源局将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专家的方式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打分,得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后,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 七、相关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未经鉴定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1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六)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承担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征集、会议组织等具体工作。 八、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报送至中国能源研究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能源研究会 联系人:于启明、张宇杰 电话:010-88825998-8007 邮箱:info@chnergy.org zhangyujie@chnergy.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B座12层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7月4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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