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煤矿防治水中“有掘必探”和“探放水设计” 编制的浅识 王培盛(原同煤集团地测处) 做为一名在煤矿防治水战线工作多年的工程技术人员,退休后受聘参加一些煤矿防治水的会诊和技术服务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现一些煤矿企业对“有掘必探”理解感到困惑;编制的“探放水设计” 千篇一律,或形成一种格式化的版本。本文想就个人理解和看法对这两种情况谈些浅薄认识,以供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同仁们参考和讨论。 一. 对“有掘必探”的理解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条规定“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被称为煤矿防治水的“十六”方针。预测预报:是煤矿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和评价。有疑必探:是指据水害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采掘区域,采用物探、化探、钻探等综合探测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隐患。先探后掘:是指综合探查后,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指查明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 山西省政府根据山西的煤矿情况,提出了“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二十”字方针。针对这两种提法和要求,很多煤矿防治水的同仁们有不同的看法,特别是煤矿企业在实施“有掘必探”的工作过程中,有很多困惑。 1. 对“有掘必探”的认识 山西省政府提出的“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要求,在理解“二十”字方针政策上,我们应当将这五句话并列起来理解,这五句话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在理解中不应当抽取其中的一句话,没有前题的理解和执行。 (1)“二十”字方针为什么将“预测预报”放在首位?这是后面四句话即“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一个前题要求,也就是说“有掘必探”是依据“预测预报”情况而进行的工作,同时“有掘必探”也是有针对性的,它针对的是那些整合煤矿及井田内或采掘区域水文情况、各种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而提出的工作要求。 (2)“有掘必探”的核心是“探”,对“探”的理解我们的思维应当放大一些,视野应当放宽一些,“探”的意义并不是仅仅指的井下的超前钻探。它包含有地面钻探、物探、化探,以及井下的物探、化探等工作。因此,对“有掘必探”的理解,我们不能仅仅认为只有井下做了超前钻探,才称之为“探”的狭义认识。凡是事前为解决采掘区域的水文情况不清、为排除采掘区域的水害因素而进行的井、上下物探、钻探、化探等工作都属“有掘必探”。 2.“预测预报”与“有掘必探”的关系 “预测预报”是煤矿水害防治的基础工作,是依据掌握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结合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的工作。 “有掘必探”是依据“预测预报”的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情况,而进行的超前探测(探查)工作。 “预测预报”与“有掘必探”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在煤矿防治水的工作中,要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而又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它要依靠大量的水文地质资料,掌握丰富的水文地质因素,要摸清矿井的充水水源,了解充水水量,查明充水通道途径等。这些资料、因素、成果等是我们“预测预报”的基础,是我们科学分析判断的评价依据,它起着管控水害的重要性。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要做好“预测预报”工作,要查明掌握矿井的水害因素,是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那么这些方法和手段中即有物探有又钻探和化探等,因此讲,“预测预报”与“有掘必探”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因为我们要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有很多资料和成果必须依靠物探、钻探和化探等的成果,根据这些资料和成果经过科学分析和判断提出“预测预报”再去指导“有掘必探”。所以“预测预报”与“有掘必探”的关系也谓是一种互补关系。 因此,笔者认为,凡是为解决和排除煤矿采掘区域的水文情况不清、有水患疑问的和水害影响而进行的超前地面和井下所做的物探、 钻探、化探等工作都属“有掘必探”的范畴。 二. 对煤矿“探放水设计”编制的一些看法 煤矿探放水设计编制,是依据预测预报的要求和地测部门提供的采掘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而实施的一项具体工作。煤矿探放水设计分为两种,一是为了查明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不清,为了提前模清排除水害隐患而实施的“探查、探测”的设计;二是针对一些水文情况清楚、水害隐患已明确,目标靶心都已掌握的隐患“探放”的设计。 所以“探放水设计”编制中的“探”是指“查明、排除”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因素、疑问区而进行的工作,“放”是指“排除”采掘区域的水害隐患而进行的工作。 在我们探放水的实际工作中,大多“探”与“放”的工程是结合在一起的,很多情况在探查中发现有水的问题,因此,在我们“探查、探测”的设计中必须要编制出“放水”的内容。 “探放水设计”编制是为了指导探放水工程作业,是为了保证采掘工作的安全开采和掘进,不受水害影响而进行一项工作。所以,编制“探放水设计”应紧紧围绕两个方面编写,要根据采掘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的清楚程度编制。由于探放的对象不同,编制的目的、任务、方法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做为煤矿企业,在编制“探放水设计”中 必须依据不同的水文地质因素,不同的水害隐患,编制不同的探测、探查、探放水设计,要依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手段和方法去进行 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去查明解决、排除不同的水害问题。 煤矿探放水设计编制内容 1. 对可疑区域探放水设计编制的内容 根据地测或防治水技术部门提供的“预测预报”,对确认采掘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存在可疑区域后,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应包括; (1) 探放水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 (2)探放水巷道的开掘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形式。 (3)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术要求 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 (4)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5)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的确定。 (6)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要制定防止探水过程中瓦斯或有害气体涌出的措施。 (7)防排水措施、水闸墙、水闸门、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 (8)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等。 (9)探放水施工设备、钻具等。 (10)探放水施工安全措施。(钻机的运、安、操作,信号联系,避灾路线,施工场地的通风措施,瓦斯检查制度,放水措施,通讯方法,机电管理等。) (11)可疑区域位置平面图,施工探放水孔的位置平面图、剖面图、单孔设计图、避灾路线图、排水系统图等。 在施工超前钻探过程中,应根据每一轮回的超前物探和钻探资料,经分析研究判断后,要对钻孔的方位、角度、深度以及个数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变化,要尽量向着发现的新目标和新靶区施工钻孔,以 达到“有的放矢”,找准“靶心”,提高钻孔超前探测探查的命准率。 2.对已确认“积水”和“充水”区的探放水设计编制内容 根据地测或防治水技术部门提供的“预测预报”,对确认“积水”和“充水”区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应包括; (1)探放水区域的积水、充水情况,包括有;积水、充水量,积水、充水的范围,水头高度(水压),补给量,积水、充水与采掘区域的关系,水力联系等。 (2)探放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3)探放水区巷道的布置、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形式等。 (4)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孔径、方位、倾角、深度、套管长度,壁厚,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 (5) 探放水施工设备、钻具等。 (6) 探放水施工安全措施。(钻机的运、安、操作,信号联系,避灾路线,施工场地的通风措施,瓦斯检查制度,放水措施,通讯方法,机电管理等。) (7)防排水设施的要求。 (8)积水、充水位置平面图,与采掘工作面关系图,施工探放水孔的位置平面图、剖面图,钻孔结构设计图,避灾路线图,排水系统图等。 (9)《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和要求的相关内容和图纸。 对已确认的“积水”和“充水”区的探放水工作,因水害目标已明确,靶心已清楚,在编制这种“探放水设计”中,必须要考虑好 水压的大小,要设计好探水孔的结构。在施工探水孔前必须要将作业区域的排水系统、瓦斯检查、支护情况、煤壁、避灾路线等相关因素考虑到位,事前要检查这些因素是否都已到位完善。 对两种“探放水设计”编写实施前,煤矿企业的主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严密细致的审核把关,要将探放水工程的每个细节和过程的个个环节审核到位,确保我们的探放水工程,一环扣一环,环环有保障。 综上所述,是作者对煤矿防治水中“有掘必探”和“探放设计” 编制的一点浅识,可能有“抛砖引玉”之效,同时也存在有不足之处或谬语之问题,望同仁们提出批评指正和以供参考。 做为一名退休的老工程技术人员,因心系煤矿的安全,还愿为煤矿的安全做点奉献,尽己之力书写了此文,其意是为了我们煤矿的安全的长治久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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