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加快煤炭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清洁利用的要求,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推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限制东部、控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推进神东、陕北等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化开采和改造。 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9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限期淘汰年产15万吨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年产30万吨以下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引导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加快退出。鼓励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到2020年底,煤炭矿山数量减少到6000家。积极推进煤炭资源从燃料向燃料与原料并重转变,促进煤炭分级分质和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重,加大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力度。 煤炭 重要金属矿产以铁、锰、铜、铝、镍、铅、锌、钨、锡、锑、金、银等为重点,在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集中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矿山,稳定国内有效供给水平。 (一)稳定国内铁矿供应能力。结合钢铁工业布局,重点建设鞍本、冀东、攀西、包白、忻州-吕梁、宁芜庐枞等铁矿基地,引导区内资源向大型矿业集团集中。新建西鞍山、马城等一批大型矿山。推进公平税负,减轻铁矿企业负担,提高国内铁矿企业的竞争力。加强桂西南、湖南永州等地区锰矿资源勘查开发。适度控制千米以深矿井和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20万吨以下露天铁矿、10万吨以下地下铁矿、5万吨以下锰矿。 (二)适度扩大铜铝镍等矿产开发规模。巩固长江中下游、内蒙古乌努格吐山、甘肃金川、新疆阿勒泰等现有铜镍生产基地,建设铜产业集群,稳定铜矿生产能力在60-70万吨/年,保持镍矿生产能力在9-10万吨/年。新建青海野马泉-夏日哈木等铜镍基地,力争新增铜矿供应能力8-10万吨/年。鼓励大型矿业企业参与晋中、豫西北、桂西南、黔中北等铝土矿基地资源开发整合,力争新形成2000-3000万吨/年铝土矿供应能力。 (三)适当控制铅锌钼矿产开发利用强度。以南疆、甘肃南部、湘南-粤北、滇中-川南、滇西南等地区为重点,推进资源整合,鼓励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提高铅锌等矿山规模和环保准入门槛,加强现有矿山周边和深部找矿与资源储量升级工作,力争到2020年铅锌矿开采能力分别控制在350万吨/年、625万吨/年以内。建设豫西、陕西渭南、黑龙江伊春等钼矿基地,控制新增产能,有序开发利用。 (四)保护性开发钨锡锑等矿产。巩固赣南、湖南郴州等钨矿资源基地,稳定开采规模,合理利用共伴生钨、低品位钨和含钨尾矿资源。稳定锡锑开发格局,重点提升滇东南、广西河池、湖南安化冷水江等资源基地开采和供给能力,加强对藏南、藏北等地区锑矿资源管理和保护。 (五)鼓励金银等贵金属矿产勘查开发。加强贵金属矿产勘查,建设山东招远-莱州等资源基地,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稳定国内金银等贵金属供给。鼓励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开展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黄金企业集团。不再新建地下开采规模低于3万吨、露天开采规模低于6万吨的黄金矿山。 金矿 非金属矿产稳定磷硫钾等重要农用矿产资源供给,服务粮食安全战略。加强膨润土等重要功能性非金属矿产的保护和精深加工利用,开辟矿产资源利用新领域。严格砂石粘土、建筑石材等非金属矿产管理,规范开发秩序。 (一)保障磷硫钾矿产供给。建设滇中、贵州开阳-瓮福、湖北宜兴保等磷矿资源基地,发展先进采选技术,加强中低品位矿利用,磷矿石开采总量保持1.5亿吨/年左右,保障磷复肥供应能力。巩固青海察尔汗、新疆罗布泊钾盐基地,保持国内55%-60%的自给率。加强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油钾综合勘查。鼓励固体钾盐和高承压卤水综合开发利用,提高锶、锂、硼、钠等综合回收水平。适度控制钾盐开采强度和新增产能,延长钾盐可持续供给年限。加强伴生硫、油气中硫资源的综合回收,年产量保持在1800万吨。 (二)推进重要功能性非金属矿产高效利用。开展重要功能性非金属矿产调查评价,查明资源家底,建设一批重要非金属开发利用示范基地。以辽宁建平、新疆夏子街、内蒙古赤峰等地区膨润土,江苏盱眙、安徽明光、甘肃临泽等地区凹凸棒石粘土,吉林临江、长白硅藻土,湖南湘潭海泡石等优质粘土资源为重点,强化引导与监管,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鼓励发展高端吸附环保材料、海上钻井泥浆材料、药用辅料产业,鼓励萤石、硼矿、高岭土、滑石、重晶石、硅灰石等矿产规模开发、绿色开发以及上下游产业结合发展。 (三)规范建材非金属矿产管理。适当控制水泥用灰岩、玻璃硅质材料开发利用规模。优化砂石粘土开发空间布局,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探索在市、县域范围内实行砂石粘土采矿权总量控制,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准入门槛,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和监管。完善砂石粘土类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协议出让范围。 粘土 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保障作用的矿产有50余种,重点加强资源基础好、市场潜力大、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稀土、稀有、稀散、石墨、锂等矿产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提升高端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有序开发稀土资源。加强稀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优化稀土开发和保护格局,强化稀土国家规划矿区管理,规范勘查开发秩序。建设内蒙古包头、四川凉山、江西赣州等6大稀土资源基地,巩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导的勘查开发和资源配置格局。 (二)保障稀有稀散金属资源供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地质调查程度,摸清稀有稀散金属资源家底。鼓励对西南三江、大兴安岭等成矿带进行稀有稀散金属综合评价与勘查,力争发现铌钽、锆铪等新的独立矿床。完善综合勘查技术方法和政策体系,强化对钨锡、铜、铅锌、铝、煤等矿产中共伴生稀散金属资源的综合评价与开发利用,实现有用组分梯级回收。加强尾矿库稀有稀散金属调查评价,鼓励开展矿山尾砂、煤矸石、熔炼渣等废弃物中稀散元素的综合回收。 (三)鼓励锂能源金属矿产开发利用。加强青海察尔汗、西藏扎布耶等盐湖锂资源评价,突破盐湖卤水提锂关键技术。推进四川甘孜锂辉石矿、新疆阿勒泰锂矿、江西宜春锂云母矿资源勘查开发。划定国家规划矿区,建设四川甲基卡等锂矿新型能源资源基地,强化北疆、川西、武夷山等地区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四)强化优质石墨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完成全国石墨资源评价,划定一批国家规划矿区,强化石墨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加强黑龙江鹤岗与鸡西、内蒙古兴和与阿拉善、四川巴中等优质石墨资源的再评价,打造一批石墨资源基地。鼓励石墨资源高效开发、优质优用,确保上游资源开发与高端新能源负极材料、石墨烯材料、油泄漏环保材料、渗硅石墨、生物医药材料等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石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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