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正式开征还有最后3个月,多地的准备工作也进入冲刺阶段。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正在进行税源摸底,加大企业排查力度,为环保税的顺利开展做各项准备工作。 作为替代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此次“费改税”涉及500多万户各类企业。数据显示,2003年~2015年间,这些需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缴纳排污费2115.99亿元. 多部门协作寓禁于征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这也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9月22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北京地区缴纳排污费的企业情况。根据通报内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已对涉及缴纳排污费的企业6395户缴费人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和摸底调查,并选取200户具有代表性的排污企业试填环境保护税表证单书,扩大税源户信息核查范围。 9月27日,重庆市地税局与市环保局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协作机制。 按照立法原则,环保税是“税负平移”,从排污费“平移”到环保税,征收对象等都与现行排污费保持一致,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在征收标准上,环保税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来设置税额标准。例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煤矸石污染物税额为每吨5元;危险废物税额为每吨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如果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将对企业每月征收350元;若噪声超标4~6分贝,则每月征收700元;若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则每月征收11200元。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新闻通报会上表示,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非税收入中的排污费征收额为173亿元,这部分资金明确了专款专用的用途,绝大部分由地方用于污染治理。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的估算,由“费改税”,每年环保税的征收规模或达到500亿元。不过,环保税属于调节税,根据减排幅度增加一档税收减免的规定,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将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随之而来的是收入性质的转变和税务机关的介入,使征管具有了强制性,倒逼企业进行改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实现企业多排污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的原则,对降低企业的排污能力进行了约束。 从“费改税”,征管模式从原来行政收费转化为强制性税收的过程中,征收职能划归税务部门,环保部门则不再直接和纳税人产生关系,转而提供税基数据。这使得部门协作成为是否能够顺利推进环保税落实的关键。 今年6月底,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征管协作机制。7月下旬,财政、税务、环保三部门完成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企业“环保”成本有增有减 “接下来要面临搬厂的计划,主要是不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以前收取排污费的时候虽然费用多交,但是还可以生产,目前产品检测又不符合环保标准,下一步只能搬离。”9月27日,北京一家包装印刷行业的负责人张明向记者坦言。 这是记者调研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现实中其实挺多,主要以前排污费在征管过程中存在征收力度不足的情况,企业与征收部门协商缴费的现象比较多。“有些因为征收标准比较低,导致企业宁愿交费也不愿意治污。” 税代替费赋予更强的执法刚性,但是“费改税”之后,并不意味着企业成本的绝对上升。一方面对于积极减排的企业有税收减免政策,另一方面,相应的激励企业积极完善减排能力的措施也在同步出台。 《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也在9月正式印发。这版目录由财政部、环保部等五部门以联合下发通知的形式颁布。此次发布的新一版目录包括6大类24项,涵盖了挥发性有机物、土壤、噪声、固废(餐厨垃圾、电子废物、蓄电池)等新领域。基本实现了环境治理领域“全覆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的,可以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应缴企业所得税的税额。《目录》的更新意味着更多的企业能够在更新设备治理污染的过程中,享受到税费的减免。 例如此次新列入的挥发性有机物领域。10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开始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这是继北京、上海、河南等省、市、自治区后的第20个颁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办法的省份,也是目前西北五省中第一个出台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的省份。按照《目录》,该区域企业新采购相应的治理设备将享受减税的激励。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开征环境保护税,预计企业负担应该基本保持稳定,但具体影响程度仍需等环保税征收条例出台才好判断,企业也在积极关注和测算中。 相比税收规模的增加,环保税最大的挑战在于征管,污染物排放测量有复杂测定技术和整套标准,税务部门要和环保部门就技术依据、税基确定等进行沟通。 杨志勇认为,环境保护税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促进了排污收费顺利向环境保护税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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