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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石油原董事长贺久长被双开 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2020-03-02 22:00:35   来源: 界面新闻

     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贺久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贺久长生于1960年,陕西蒲城人,自1999年任陕西省计委交通能源处处长以来,在能源行业从业多年。

  2004年,贺久长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处长;2006年4月到2009年11月,任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能源局局长。

  2013年2月到2015年4月,贺久长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延长石油)履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5年4月到2017年5月,贺久长担任延长石油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延长石油是国内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资质的四家企业之一。官网资料显示,延长石油隶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排名世界500强企业第325位。其产业覆盖油气探采、加工、储运、销售,石油炼制、煤油气综合化工,煤炭与电力,新能源等领域。

  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出,贺久长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以及执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上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通过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政治攀附,谋取个人职务升迁。

  贺久长还在能源资源领域大肆进行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逾越党纪国法底线。

  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久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同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称,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原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彦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出,经查,潘彦昭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借机敛财;收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的公司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因为潘彦昭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违纪违法事实,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认错悔错,可以从轻、减轻处分。

  依据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彦昭开除党籍处分;按二级科员确定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贺久长简历:

  贺久长,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03-1979.09 陕西省蒲城县平路庙乡参加“整组宣传队”;

  1979.09-1983.07 西北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学习;

  1983.07-1993.03 陕西省计委轻工处干部;

  1993.03-1994.11 陕西省计委轻工处副处长;

  1994.11-1997.11 陕西省计委机电轻纺处副处长(其间:1995.04-1995.06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1-1999.05 陕西省计委经济动员办副主任(正处级)兼机电轻纺处副处长;

   

1999.05-2000.09 陕西省计委交通能源处处长(1998.08-2000.07在西北大学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4.08 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处处长;

  2004.08-2004.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处长;

  2004.11-2006.04 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级);

  2006.04-2009.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

  2009.11-2013.0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2-2015.04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04-2017.05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05-2019.07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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