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26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受国家发改委委托,成立了验收委员会,在包头组织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的竣工验收。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包头市发改委和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公司以及项目主要参建单位领导和代表参加了竣工验收。自治区发改委聘请了6位专家组成竣工验收专家组,按照国家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对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委员会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EPC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关于项目建设、试车及生产情况的汇报。专家组察看了工程实体和工程档案资料,审议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已按照项目核准要求全部建成,较批准概算节余6.36亿元,节余率4.13%。经过3年多的试生产,项目各装置实现安全、稳定、满负荷和长周期运行,并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专家组认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内容详实,总结全面、客观,本项目作为国家“十一五”期间核准的第一个大型煤制烯烃项目,起到了成功的工业示范作用。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已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档案等专项验收,同时装置性能考核、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资产移交等工作也已完成。 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出具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专家意见》,对验收报告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项目简介〗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建设规模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含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MTO)及其配套设施。由煤制油化工公司工程分公司负责建设,煤制油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该项目于2006年12月11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自2007年9月23日装置区开工建设到2010年5月31日全面建成中交历时32个月。从2010年5月30日联合化工装置投煤,到8月21日联合石化装置产出全部产品,打通煤制烯烃全流程历时84天。2011年进入商业化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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