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关于降低或撤消5处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2020-01-17 09:52:37
来源: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降低或撤消5处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2019年1月5日,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5月24日和7月31日,榆林汇森煤矿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冯家塔分公司先后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2019年1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11月27日,重庆市南川宏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存在2项重大事故隐患。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有关规定,结合各省实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将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19年1月5日撤消、将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19年12月1日撤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将榆林汇森煤矿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冯家塔分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19年7月31日撤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矿井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自2019年11月9日起降为三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将重庆市南川宏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19年11月27日起降为三级。 现将上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变化情况予以公告。 |
责任编辑:王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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