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及江西省安委办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本次由江西煤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对省属国有煤矿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告一段落。
为切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江西煤监局认真制定了省属国有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组织方案和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由江西煤监局、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等三个部门分别牵头负责排查37处省属国有煤矿,其中江西煤监局负责排查26处矿井,省国土厅负责排查3处矿井,省国资委负责排查8处矿井。每个排查小组7人,总共抽调各类人员133人组成了19个排查小组。
排查治理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进行全面排查,第二轮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第一轮排查于1月中旬开始2月上旬全部结束,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505条,其中重大隐患12条。第二轮排查于3月下旬开始5月上旬结束,第二轮将第一轮排查的12条中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列为排查重点,强化整改督办,其中11条重大隐患已整改到位,1条重大隐患按要求落实“五到位”并安排整改资金50万元,一般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这次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是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推动下进行的,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推动落实“双七条”为重点,集中半年时间对省属国有煤矿进行了全面覆盖、不留盲区的排查,突出排查重点内容,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盯重大隐患整改,成效明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专项督导巡视组在江西督导巡视期间对我省集中开展煤矿排查治理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工作认真、扎实、有亮点、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