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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人讯:应急管理部党委决定:郑景奇同志任信息研究院党委..
川煤集团
川煤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6-07 15:10:41   来源: 川煤集团—党群人事部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10日至9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川煤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12月2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川煤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川煤集团党委的巡视意见反馈情况,川煤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完全赞成、诚恳接受,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集团公司党委迅速召开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认真剖析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逐项逐条逐句进行对照分析、理解体会和研究讨论,深入反省在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以及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和集中表现。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整改、定期验收,一个钉子一个眼抓落实。整改过程中,对复杂问题、重大事项,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抓整改,一竿子插到底;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确保立竿见影;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创造条件地解决,锲而不舍地改。通过集团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6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落实巡视反馈会议精神。2016年12月16日,在专项巡视川煤集团党委工作反馈会上,省委第十巡视组严肃指出了川煤集团在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有差距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集团公司党委专门行文印发了《省委笫十巡视组向川煤集团党委的巡视反馈意见》和《景宏年同志在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川煤集团党委工作反馈会上的讲话》,在党内进行了公开,提升了各级党组织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集团公司党委还将反馈意见以简报的形式,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机构。为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成立了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同志任组长亲自抓,集团公司班子其余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人事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子公司、直属机关党委也相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机构和人员,形成了党组织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笫十巡视组向川煤集团党委的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公司党委专题研究,逐条对照存在的问题,深查细找,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整改步骤,落实了32条整改举措,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验收标准,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四)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会。会议对全面开展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安排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提出了要求。各子公司党组织随即召开会议,研制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责任落实,保证了各项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主要整改做法及成效

(一)党组织在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方面

存在问题:党组织在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决定不够及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好,党组织监督纠偏不力。

整改情况:

1.开展了党组织法定地位建设。完成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章程》的修订,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章程,将党的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研究出台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重新对“三重一大”范围和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界定,落实了党委在“三重一大”决策中的前置程序。

3.采取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省委《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

4.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川煤实际制定了《关于在推进改革脱困转型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晰了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5.制定并出台了《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的通知》,从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加大监事会监督力度等方面,对集团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6.制定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监督纠偏的实施办法》,重点查处不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集体研究走形式,主官意志占主导、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投资决策过程监督不够等问题,构建监督制度执行督察的长效机制。

7.健全监督机制,制定了《川煤集团“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全程纪实、全程留痕管理,强化对“三重一大”问题的事中把关。

8.修订了《川煤集团党委议事规则》,修订了《关于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暂行规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党内监督体系。

9.针对改革发展和经营模式调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新修订了《川煤集团系统化防治腐败信息化工作手册》,共梳理业务流程13项;查找廉洁风险点239个,其中单位廉洁风险点31个,部门廉洁风险点36个,岗位廉洁风险点172个。

(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存在问题: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党的基层机构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

1.对各级党组织完成九项制度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发挥了示范作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集团公司领导带头集中开展专题学习讨论3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并讲党课12场次;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讲主题党课70余场次。

2.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专项检查。采取“四查四看”方式,逐一摸排,未按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18名领导人员,已全部完成“补课”。建立党支部工作纪实制度,如实记录党员领导人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确保党员领导人员带头作好表率。

3.按照要求召开了领导班子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经过精心准备,集团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均能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原因,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开展了诚恳的批评,互提批评意见共37条,会议自始至终充满严肃、团结、有序的民主气氛。

4.将党建工作专章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四同步、四对接”,即: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较好实现了体制、机制、制度与工作对接。保持并强化了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的业务分工,理清了纪委书记专门职责,结合矿厂实际提出了基层党组织配备及职责的指导性要求。

5.完成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集团公司于1月中旬召开了第二次党代会,确立了川煤集团“十三五”期间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和纪委,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均进入党委,增强了党委班子的议事决策能力。各子公司也基本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健全了党委、纪委班子,落实了下阶段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对少数基层党组织未按期完成换届,集团公司党委将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门督导,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6.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开展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坚持开展子公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坚持开展年度党群工作业务考评,坚持将抓党建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与领导班子年薪10%挂钩奖惩。

7.将纪检监察工作专章写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设立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工作机构,负责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低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数”,从制度上保证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

8.开展监督工作力量配备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集团公司纪委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新单设纪检机构6 个,新增专职纪检工作人员56名,清理纪委书记兼职工作内容3项,支部新设纪委委员3 名。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力量配备,集团公司单设纪检机构,设置部门正职一人,副职两人,助理一人;配置纪检监察专职工作人员5至7人,审计专职工作人员3至5人。修订完善《纪委书记异地任职办法》,明确规定了新提拔担任纪委书记、按规定需进行任职回避、在同一单位担任纪委书记超过6年等应予交流的七种情况。

9.严格执行“两为主”,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持将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纳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将监督力量的配备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范畴。

(三)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存在问题: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

整改情况:

1.修订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结合各级班子成员分工与分管的业务工作,对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重新梳理,厘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9个方面27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8个方面22项,要求责任人签字背书、逐项落实,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

2.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意识。制订了《党组织负责人“四个亲自”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巡视组进驻川煤以来,集团先后召开党委会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26项;制定了《主要领导讲授廉洁党课的实施意见》,规范廉洁党课内容,防止廉洁党课变质变味;修订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川煤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及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川煤集团纪委述责述廉办法》,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纳入重点考核内容。

3.强化各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制订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实施意见》,明确了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中的分管职责、领导责任、工作指导、日常监管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等工作内容;制订了《党风廉洁建设“三书四报告一跟踪”》制度,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施责任告知、监督实施、检查整改的闭合管理。

4.进一步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对财务、营销、投资、物资、规划、人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清理工作,对业务流程再梳理、廉洁风险再排查,风险防控措施再落实。

5.全面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风清气正、和谐川煤”的廉洁文化理念;打造廉洁教育宣教室、廉洁文化墙等系列廉洁教育基地;开通实名认证为“川煤纪委”的廉洁微信公众平台;坚持开展每年一个主题的党风廉洁宣教月活动;坚持开展党风廉洁专题教育,集团两级公司领导到各自分管的单位或部门开展以案说纪、正反典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省委巡视组进驻川煤以来,共开展廉洁教育18场次,受教育4170余人次,撰写各类受教育心得506篇。

6.坚持每年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措施不力的恒升公司等三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对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落实主体责任的专项约谈。2016年,因落实责任制不力,各级班子成员被问责9人次,组织处理5人次。

7.坚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修订了《党风廉洁建设廉洁约谈制度》、《对党员领导人员诫勉谈话和函询实施细则》,明确了谈话范围、谈话程度,以及6种需要诫勉谈话的情况。2016 年10月以来,川煤集团各级纪委运用谈话、函询、在民主生活会上讲问题等方式对187人进行了“红脸出汗”常态提醒,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0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6人。

8.构建重大交易事项预警机制。针对项目投资、资源交易、资本运作等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盯紧重大资金流向,盯紧利益交割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监控;重点把握住重大交易事项事前的决策程序、事中的实施程序、事后的监督效果,抓住可能存在的“内外串通、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三类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有效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9.构建作风建设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修订了《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洁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6项,追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8项;制定了《作风督查管理办法》,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开展作风督察检查活动。省委巡视组进驻川煤以来,针对巡视组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立行立改,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各二级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四种形态运用、纪律作风建设、八项规定执行、四风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彻查;查出党的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单位管党治党不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强等六个方面32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提出整改意见33条,各单位共整改在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规章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150个;省委巡视组进驻川煤以来,共有62人次上交未能拒收礼金41万元。

10.构建完善、规范的纪律审查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了《“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对企业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企业,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违纪违法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明确了启动“一案双查”的4种情况;制定了《信访和案件检查管理办法》,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完善公司信访和案件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在集团公司纪委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单位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这项工作预计在今年10月前完成。

11.切实开展纪律审查“回头看”工作。一是对十八大以来的421件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梳理出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发现的问题查纠不力;未按程序办理信访等五类问题。二是对近三年来物资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重点清理检查了2013年以来,50万元以上物资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物资采购领域领导人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清理出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5个。开展了物资采购领域案例教育,利用近几年来发生在川煤集团物资采购领域的违纪案件,编撰了《物资供应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熟悉的人、熟悉的事,开展了典型案例教育。同时,制定《物资采购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严明物资采购纪律。省委巡视组进驻川煤以来,公司各级纪检部门收到信访20件,立案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12.积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倡导“学思践悟”,践行“六项承诺”,制定了《纪检监察从业人员工作纪律》,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严防灯下黑,坚决防止以案谋私、以案牟利,跑风漏气等行为的发生。努力提升纪检人员履职水平。修订了《查办案件人才库管理办法》、《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制度》,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对纪检监察人员的集中脱产培训。

(四)党风廉洁建设问题突出方面

存在问题:管理粗放,监督薄弱,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大;与民菅企业合作中,反映存在利益输送;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内控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制定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的贯彻实施意见,从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加大监事会监督力度等方面,对集团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强化了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责任追究,建立了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法律、财务、规划、投资等部门联动配合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下属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进一步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强化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加强对项目投资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方案制定、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等关键环节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揭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揭示廉洁风险,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对违法问题坚决移送司法处理。开展好“检企共建”、“法企共建”、“警企共建”等工作,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重点监控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利益流向的关键节点,堵住利益输送通道。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程序规范。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17项“三重一大”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原则、决策程序、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设置了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明确了党委的监督职责,确保党组织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等方面落到实处,确保了党组织在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组织对“三重一大”问题的事前参与、事中把关和事后监督,防止决策违规失误,避免经济损失。

3.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切实管控风险。按照国资委对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要求,修订完善了《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对川煤集团的投资管理体系、决策程序、建设管理、档案管理和后评价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重申了违反工作制度相关责任追究的条款,确保项目决策和报批程序规范合法。按照“统一决策、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二评二审”制度;明确了项目应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较长生命周期等七项选择投资项目的条件,项目投资后三年内回报率明显低于贷款利率等七种撤销立项的情况,合作方发生重大变故等五种停止继续投资、中止合作的情形;建立了重大项目与纪检机构联系制度、内部审计全过程监督制度。为对外借款划定红线,任何拟投资项目在正式合作前,不再借款给拟合作对象。

4.全面清理投资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审查。凡主业投资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非主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川煤集团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决策管理。其余投资项目需报送川煤集团备案,严禁拆分和肢解项目投资以规避集团公司审批。目前,川煤集团上收了新建项目的审批权限,对超出1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由川煤规划部负责组织对项目的论证、评审、前期准备和建设。对获得川煤集团和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项目,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交付子公司运营。项目建设严格按投资管理制度推进,严格管控项目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切实开展项目后评估或中期评价,减少投资的盲目性。由川煤集团监察审计部、资产财务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合作部等部门在项目进入运营阶段持续三年内的效益进行核算或评估,形成投资效益评价报告。三是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对现有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梳理,共排查出风险16个,提出风险防控针对性措施25 条。

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有“保”有“压”,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在认真分析调研市场形势的基础上,川煤集团已经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评估。对受煤炭市场下行影响大,投产后投资回报率低的项目采取了缓建、停建、停产、停止合作等措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盈利预期更好,经济效益更好的项目,从而加快项目建设。

强化投产项目管理,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对焦化公司实施经营性停产措施,制定了《焦化公司经营性停产期间资产保全方案》、《经营性停产员工分流安置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员工分流安置和资产保全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停产期间工资分配、劳动用工、物资采购、供水供电、非生产性支出等管理办法,将费用降到最低。利用焦化公司现有平台和营销、物流、人力资源及多年来市场信誉,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钢铁、焦炭加工、煤炭贸易业务,其中,煤炭贸易业务2016年实现利润61.52万元,千方百计做好止亏减亏工作。

5.综合运用财产保全、变更保全标的物、提起诉讼、清算、追加担保、盘活现有资产、以物抵款、现金清偿等多种措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6.对一些工程项目、重大物资设备采购未经公开招投标问题进行了自查、清理。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自身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招投标程序及相关工作。二是加大招标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加大招标监督力度,规范招标行为,努力作到招标项目能招尽招,凡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都应进行公开招标。三是搞好项目招标计划和前瞻性,提前做好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使招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保供降耗。四是川煤集团内部施工企业,对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的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公平竞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五是在对矿井主机设备(三机配套)选型时,尽量考虑可以互换的通用设备,以便招标工作的开展。六是川煤内部机制公司,在具备相应设备生产能力和资格条件时,采用招标方式,公平竞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对一些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不严、存在合同外大量增加工程量问题进行拉网式清理。

整改防范措施:一是认真关切落实省国资委《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川国资规划〔2014〕12号)和《川煤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川煤规〔2013〕4号)文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的前期准备、立项审批、方案审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审计、资料归档、后续评价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格进行经济、技术、安全、环保进行科学论证,坚持效益、效率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项目按规定顺利实施。二是开展好工程、工程货物和中介技术服务招标工作,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组织施工,提高施工效率,确保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和施工安全监督到位。三是对合同外大量增加工程量、超投资计划的已经竣工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为今后项目投资和建设提供借鉴;对在建项目督促各单位对前部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加强续建部分的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和续建部分投资计划;在项目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提交给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加强前期准备工作,做到一步一个脚印,避免地质勘探不详造成隐蔽工程大量增加,避免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到位造成设计变更和预算外大量增加工程量;加强信息沟通,避免业主、设计、预算、施工等单位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大差异造成变更设计、增加预算等。五是加强合同管理,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制定合同条款,避免合同出现漏洞、模棱两可和与实际偏差较大等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出现,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六是加强项目建设风险预评估机制和与地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避免当地村民阻工造成损失;建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纠错机制,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8.对速凝剂公司项目违规改变建设规模和地点问题开展了自查。速凝剂公司项目改变建设规模和地点问题属实,但都经过集体研究、按程序审批后实施的,不存在随意变更的情况。

(五)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方面

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超标准接待现象时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1.对2014-2016年三年的财务报销类业务开展专项自查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确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未及时更新、报销附件不合规不完善、个别现金支付较大金额、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两大类14个问题,并落实了8条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出台了《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知》,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总部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防止各部门超标准接待;在接待程序里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制度;对定点接待饭店进行筛选梳理,剔除了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接待点2处,及时收回在外酒店预存款3万余元;对接待账目进行了逐一细致清理,确保接待经费管理更加正规有序;对总部食堂采购申验程序进行了更加科学的统筹规范,确保接待经费使用更加科学、节俭、高效;对集团机关接待人员定期开展了更加严格的教育培训,确保接待工作更加正规有序。

(六)选人用人方面

存在问题: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干部选任监督不到位;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完善;管理队伍结构不优,人才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修订了集团公司《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动议工作办法》、《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民主推荐办法》、《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办法》、《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讨论决定办法》、《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共5个干部选任办法和《关于对集团公司党委管理领导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干部选任有关规定程序。

2.强化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修订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任前档案审核及个人事项核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把相关工作前置;对100余名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档案进行了清理和完善,补充了相关资料。

3.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基础工作。印发了关于规范集团公司党委会会务流程的通知文件,对会议流程及会务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及时印发了党委会纪要。

4.切实解决管理队伍结构和人才培养不足问题。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研究制定了《川煤集团“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正在开展人才发展工作的调研,为拟订川煤“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准备;结合实际制定了2017年员工培训计划,建立了730余人的集团公司“青年英才库”,举办了一期“青年英才培训示范班”,拟举办“后备干部培训班”等,着力提高基层骨干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三支队伍”建设。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的统一部署,集团公司扎实开展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实现了预期目标。但也还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整改落实工作总体上与解决实际难题、突破经营困境、提升党建质量、实现改革图存等目标结合得较好,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推动改革脱困、转型发展的效果方面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企业经营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距离职工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单位和部门根据整改方案进行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整改措施结合实际不够的情况,致使少数问题在整改实效上打了折扣;个别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整改工作总体进展稍慢;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抓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地抓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优化企业政治生态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前阶段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已经整改落实的,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视组反馈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提出的新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将立行立改,不等不拖,锲而不舍地抓整改,尽量往前赶,尽快见到实效。集团公司党委将努力抓好整改落实,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目标,向省委、省委巡视组和集团公司全体党员以及广大干部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7067362;邮政信箱:成都市金泽路1号418室川煤集团纪委办公室,610091;电子邮箱:jwjc_scmy@163.com。

 

 

                          中共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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