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企动态 -> 冀中能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组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进行专项监察
关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组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进行专项监察

7月12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四处二级巡视员江国兴,带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十二督导组,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落实“八项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专项监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副局长徐水松,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经理孟宪营参加。

在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督导组对峰峰集团在安全方面以及面对资源枯竭矿井转型发展等重大问题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督导组强调,此次专项监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举措,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监察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狠抓各项安全措施在生产现场的有效落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持超前预防,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徐水松要求峰峰集团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把“八项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到位。要加强现场管理,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要逐项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即将到来,要加强应急值守,稳扎稳打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督导组还详细查看了峰峰集团新屯矿生产通风系统图等资料,围绕煤层开采、职工培训、安全管控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到该矿井下进行了实地督导监察。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工程师郝永军,副总经理边铁山参加。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   张志锋、武法顺)


发送给朋友 分享到朋友圈
相关阅读
内容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