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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37.56亿吨煤炭资源由内蒙古能源集团公司持有对应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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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人讯: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全区待批项目和“半拉子”工程分类处置指导意见,按照全区待批项目到今年底全部销号、“半拉子”工程到明年底全部销号的目标,针对问题项目、问题工程的具体成因,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明确手续办理、工程处置的方式和标准,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抓紧盘活一批闲置资源资产。要变“冬闲”为“冬忙”,紧抓快办、抢抓进度、严抓质效,确保“五个大起底”行动快出成果、大见成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将自治区政府以转国有股权清收等方式收回的达海庙、察哈素、白家海子井田内37.56亿吨煤炭资源,由内蒙古能源集团公司持有对应股权;海子塔井田内剩余2.95亿吨煤炭资源,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对应股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计量发展等规划方案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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